3月28日,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强化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密切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强化组织领导,坚定不移反对司法腐败。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一要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把手”一定要自觉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协调各方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对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对违法违纪人员“零”容忍,发现问题坚决查处。二要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大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以监督保公正、立公信、树形象。三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非法干预案件的登记备案报告和通报制度,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按照相关规定抓紧解决纪检监察部门的机构设置、更名和人员配备问题,进一步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