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设置3066处清明节焚烧点 违规拒不改正罚千元

2013年04月02日 08:10   来源:每日新报   

  昨天(1日),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负责人王光华向每日新报介绍,今年全市16个区县共设置3066处焚烧点,供市民烧纸祭奠先人。南京路、友谊路、中环线等470条道路禁止烧纸。

  在每年的清明期间以及农历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等祭日,在天津城市道路上,都出现随处乱烧纸钱、送路乱烧花圈等陋俗现象。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易发交通事故,阻碍车辆通行;二是存在火灾隐患,危及他人安全;三是破坏城市道路,损毁绿化围挡设施;四是污染城市空气,影响城市面貌。为了确保平安清明,规范人们的祭奠行为,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与国际大都市建设,本市今年强化安全意识。民政部门将配合消防和森林防火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近年来,由于本市不断地倡导文明、环保的祭扫方式,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响应号召,采取了许多取代烧纸陋俗的文明祭奠形式。但针对每年仍然有市民到街头烧纸的现象,本市今年特在各个区县社区等处,设置焚烧点,避免污染环境,引发火灾,影响公共安全和秩序。在禁止道路、区域焚烧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将由区县民政部门或者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今起,按照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市民遇有违规行为,可以直接向所属区县民政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执法部门反映,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管理职能已转由街道办事处实施查处的,也可向所属街道办事处反映。(记者 李海燕 实习生 朱潇骁)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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