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天然气涨价与发改委"不涨价"表态不矛盾

2013年04月02日 07:49   来源:人民日报   祝大伟

  4月1日起,吉林省长春市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元调整到2.8元;民用混合燃气(人工煤气)每立方米价格由1.5元调整到2元。而在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明确表示,“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完全不实。

  长春调价之举引发广泛质疑,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天然气价格上调40%引质疑

  据介绍,此次长春市将民用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元/立方米调整到2.8元/立方米;煤气价格由1.5元/立方米调整到2元/立方米。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3月27日刚刚表态,称“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传言完全不实,纯属无稽之谈。有人因此指出,长春市此次调价,天然气价格上涨40%,煤气价格上涨33%,与国家发改委表态相悖,是“失信于民”。

  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处长邵树权介绍说,长春市这次调整天然气价格是为了疏导国家2010年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以及补贴近几年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费用。推迟两年半调价,是长春市综合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做出的决定。

  据了解,2009年6月,吉林省物价局上调了天然气管道输送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9元;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上调了国产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居民每立方米上调0.23元。

  “国家和省上调了天然气出厂价格及管输费后,我市目前民用天然气直接购进价格每立方米上涨了0.42元。”邵树权说。

  此外,长春市计划安排的两个周期涉及54万户的煤气置换天然气街区管网和室内设施改造仍有约15.55亿元的资金缺口,经核算,该工程预计增加天然气成本每立方米0.41元。上述原因造成了长春市天然气每立方米直接增加成本0.83元。

  按照“弥补上游价格调整增加企业成本部分,适当考虑煤气置换天然气管网改造部分成本、安全供气的维护费用,其他增加成本因素均不考虑,同时理顺天然气与煤气比价关系”的基本原则,长春市制订了此次调价方案。

  当地称调价只是个案,且符合程序

  “调价前,长春市依法进行了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并于2月25日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在程序上是完全合法合规的。”邵树权说。

  2012年12月29日,长春市发布了第一号公告,公告了听证项目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名额的产生办法;2013年2月7日,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告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调价听证要点、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3月1日,发布第三号公告,公告了调整民用燃气价格的决定。

  听证人名单中,有消费者11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8人,政府相关部门人员4人,经营者2人。25人全部同意调价方案。

  一位参加了听证会的听证人向记者透露,听证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得比较到位,听证会前,听证人员拿到了燃气成本核算报告等相关材料,并集体到燃气公司做了现场调查。

  长春市民李女士算了笔账,她家每月用天然气约20立方米,涨价后,每个月天然气的开支增加了16元钱。“虽然涨幅不小,但每个月多交16元钱,还可以承受。”李女士说。

  邵树权说,国家管理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输送价格,销售价格由地方管理,地方调整天然气价格需召开听证会。至于国家发改委的表态,只表明国家近期不会统一出台全国居民天然气价格方案。长春市天然气调整是个案,与国家发改委表态是两回事,不矛盾。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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