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坝光建燃煤电厂”一事引来众多反对的声音。深圳晚报记者 冯明摄
“我委认为深圳不宜再新建包括滨海电厂在内的燃煤电厂。”5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就“深圳坝光拟建燃煤电厂”一事明确表态。
市人居环境委认为,根据《深圳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要求,为确保2015年PM2.5控制在35毫克/每立方米以内,除采取淘汰黄标车、治理工业污染源等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外,还需严格控制新建大气污染项目,因此市人居环境委认为深圳不宜再新建包括滨海电厂在内的燃煤电厂。
今年5月16日,市政协委员彭伊娜在市政协召开的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专题通报会上向市人居环境委主任刘忠朴求证“国家能源局已经批复同意深圳滨海电厂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拟在坝光建2台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的消息,并得到了刘忠朴的证实。此消息传出后,立刻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反对的声音源源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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