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高管挪用20.3亿还债被公诉 曾有过多次前科

2013年04月03日 17:46   来源:京华时报    

  曾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顾问的李泽源,被控单独或与深航原董事长赵祥等人,挪用深航20.3亿元资金,用于李泽源所控制的公司偿还债务。记者昨天获悉,李泽源、赵祥等6人已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大老板”前科累累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航空成立于1992年11月,最初是一家国有企业。2005年5月,广东广控(集团)公司持有的深航65%股份,被两家民营企业——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和亿阳集团,以27.2亿元的价格通过竞拍获得,深航因此改制为民营资本控股的航空公司。

  1956年出生的四川人李泽源,是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据媒体报道,在深航内部,李泽源被员工称为“大老板”,但他的头衔并不是法人、董事长,而是高级顾问。

  记者了解到,李泽源曾有过多次前科,按照有关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起诉材料显示,李泽源因犯销赃罪,于1979年被吉林省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3年经再审裁定免予刑事处分;因投机倒把,于1982年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劳教审查;因犯诈骗罪,于1988年9月被广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犯伪造证件罪、诈骗罪、走私罪,于1994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3年1月被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08年8月3日;2009年11月29日,李泽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监视居住,2010年6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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