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13年度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工作即将开始,学生公寓用品要进入校园必须经过5次严格把关。如有企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将进入“黑名单”,三年内不能进入全省学校后勤市场。
各高等院校(包括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中专学校所需的学生公寓用品都应参加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不得在统一招标之外自行采购或“二次招标”,不得游离于合同之外进行采购。各校还要制止在校师生以勤工俭学、代购代销等方式参与床上用品经营,禁止企业在校园内摆摊自行销售。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