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管局:未来不排除向深圳市民收取电召费的可能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客管局:未来不排除向深圳市民收取电召费的可能

2013年04月08日 12:50   来源:深圳商报   肖晗

  新闻背景

  交通部发文规范电召服务

  国家交通运输部于今年3月份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要求规范出租车电召服务。

  《通知》要求,加大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系统的建设投入,积极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投资,建立长效、健康发展机制。应充分调动驾驶员积极性,在电召服务收入分配上向驾驶员倾斜,让驾驶员愿意主动提供电召服务。另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消费水平,合理确定电召服务收费标准。争取将电召服务费列入出租汽车发票费目,探索根据交通高低峰实行差别化电召服务价格,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通知》同时也明确,要积极推行多种电召服务模式,优化电话约车服务流程,实现对电召服务的记录和跟踪,以便乘客维权。各地要统一标准规范,使用统一的电召服务电话号码,便于乘客使用。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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