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今年,我省将通过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提升与管理创新年”活动,提升农水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益,创新农水工程管理体制与管护模式,建立管护新机制。首批将选取200个单位进行改革试点。
“农田水利工程不仅要建好,更要管好、用好,使之长期发挥效益。 ”省水利厅厅长纪冰介绍,在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规范建设管理的基础上,在强化乡镇水利站、村级水管员公共指导服务功能的同时,将按照不同区域和类型,积极试点推进种粮大户管理、水利合作社管理、农民用水者协会、乡镇抗旱服务组织、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等方式,重点培育新型管理服务组织,努力破解建管脱节难题。
据了解,省水利厅已选择谯城区十八里镇市场化抗旱服务组织,裕安区永裕水利合作社,怀远县陈集乡井灌计量用水户协会,颍泉区葛浩新种粮大户,芜湖县农田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招投标确定管护组织和村级公益事业“三位一体”管护组织,广德县小型水库等管理维护组织进行试点,并编制实施方案、落实补助经费,指导和鼓励各地加快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问题。同时,每个市、县和农业区也分别选取2至3个不同管护模式试点,省、市、县三级共约200个试点单位。
按照规划,各试点单位重点搭建管护平台、明确管护责任人、解决管护经费。政府积极引导,通过以奖代补、提取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管护经费、财政补助、“一事一议”筹集等,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力争“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见成效”。用3至5年时间,在全省建立权责一致、利益协调、管理规范、运行稳定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新机制。(记者 王恺)
【短评】
明确责权利才能破解“管护难”
近年来,我省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工程建设速度不断加快,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有人用没人管,年年修年年毁”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主体缺乏,体制机制不健全、权利不清,以至于建好后“没有机构管,没有人员管,没有经费管”,这种“三无”状态,严重影响了工程使用寿命和工程效益发挥。
如何破解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难”?明确责权利是关键。我省开展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改革试点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如果能充分发挥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以及其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落实管护责任,改变“建、管、用”脱节现象,小型农田水利就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链接】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解决耕地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而修建的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小型水库、塘坝、蓄水池、水窖、水井、引水工程和中小型泵站等。是农村分布最广、与农业生产联系最密切、农民受益最直接的基础设施。
今年,我省将扩挖塘坝10万口,清淤河沟6000条,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0万千瓦,建设和修复配套灌溉机井2.5万眼。通过提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益,净增和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46万亩、除涝31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6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