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日前已正式批复河北等7省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这标志着中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据悉,本次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具体范围是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和甘肃省,涉及865个国有林场、职工18万人、经营面积5859万亩,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7.8%、24%、5.1%。
本次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时间为两年,主要任务是:明确国有林场功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解决遗留问题。通过改革,切实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改革试点坚持“中央指导、地方负责”原则,中央统一指导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支持;省级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实施工作。
据悉,为支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已下拨第一批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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