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推信用评价奖惩 信用差禁投标

2013年04月09日 10:16   来源:天津日报   

  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市政公路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在公路建设项目中实行信用评价等级奖惩制度。被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B级以下(含B级)的单位,相关合同段及负责人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等活动。

  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天津市市政公路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在公路建设项目中实行信用评价等级奖惩制度。

  《通知》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优先中标。记者了解到,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具备更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将获益良多。《通知》明确要求,招标人应对信用等级AA级企业进行专门激励和优惠,其中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金应减半缴纳或不交纳;交工验收时承包人的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时,招标人给予一定的质量保证金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具体优惠金额或者比例在合同文件中确定;在同一个项目的投标、中标数量等方面给予其他优惠和奖励。

  而对于信用状况不佳的企业,则可能面临禁止投标的尴尬局面。据介绍,对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单位,将被禁止参加投标;对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禁止在天津市参加特大型以上的桥梁工程的投标。此外,被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B级以下(含B级)的单位,相关合同段及负责人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等活动。(记者胡晓伟)

(责任编辑:西西)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