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三亚南滨农场近80户老师等6年未拿到集资房(图)

2013年04月10日 11:30   来源:南海网   王龙风

  三亚南滨农场部分老师为住房发愁,教育局表示会立即前往调查

南滨中学里已经盖好的两栋集资楼。

  “我校园内两栋集资楼,南滨农场已于2012年无偿移交给教育局。日前发现有个别人未经教育局同意,私自装修。学校现发出通知,在教育局未对两栋楼处理之前,任何人不得装修。”这是4月8日,三亚市南滨中学在校园内贴出的一则通知。难道会有人去装修不属于自己的房子?

  而其实,在这之前,南滨中学和南滨小学的教职工们,已经为这些房子等待了近6年时间,这其中涉及到近80户人家。□

南滨小学退休教师林秀香一家人现在住的房子。

  一家四口挤20多平米房子

  走进三亚崖城南滨小学和南滨中学校园内,各有一栋一层楼的平房。每间房屋的面积也就二十多平方米,墙壁上还到处是发霉的痕迹,有的地方天花板上的钢筋甚至已经裸露出来。

  对于住在这里面的人来说,他们觉得自己就是住在危房里,下雨天还得在房间里“抗水灾”,因为这么多间房子几乎没有一间是不漏水的。

  这些房子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里面住着的都是中小学校里的老师和职工。他们一住就是二三十年,有的一家三四口都挤在这一间狭小的房子里。这些房子,他们有的是通过房改得到的。

  林秀香是南滨小学的退休老师,今年已经62岁,家里现在祖孙三代有5口人。走进她的家,简陋极了,除了一间房子作为卧室外,厨房和另外两间卧室都是孙子长大后,用铁皮加盖的,以满足一家住房需求,厨房的围墙还是用木板围起来的。

  “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大伙日日夜夜盼着能够有一套大房子住。”林秀香说。

  听说要建集资房老师们抢着要

  2007年,三亚崖城南滨农场里传出消息,农场要成立一个“教师之家”,为大伙盖几栋集资房。得知这个消息后,可把南滨中学和南滨小学的老师们高兴坏了,大伙想着终于可以摆脱这又霉又窄又危险的房子了。

  2007年,得知要给教师们建集资房后,林秀香也和大家一样,兴奋地赶紧去缴纳购房定金。

  “我家登记了一套大房,一套小房。”林秀香说,那时候农场方面说,要建4栋楼,80套房子,大房120平方米,小房100平方米。想要大房的得交3万元的购房预付款,小房交2万元,于是她报了一套,儿子也申报了一套,每套就按照1200元/平方米左右的价格卖。

  南滨小学的老师们说,他们有的住在离学校至少10公里的地方,每天骑摩托车来回很不方便,早盼望着房子能够建起来。可后来,房子建得并不那么顺利。

  等了近6年没能入住新房

  2008年,四栋楼当中的两栋就建好了,一共5层,共有40套房子,这让大伙充满了期待:应该很快就可以分到房子了吧?

  那时候农场建房是以土地换房子的形式进行。可是在建另外两栋楼的时候却出现了意外。

  2007年,建房的事是那时候的场长叶某一手抓的。后来,厂长换成了蒋某,蒋某觉得建5层太矮,浪费了土地,应该建高层,可遭到了已经交定金的教职工的反对,大伙觉得还得交电梯管理费等,成本太高。

  2009年,叶某因为腐败案落马,不到两个月,蒋某也落马。此时,另外两栋楼的招投标工作都还未完成。而恰巧就在这一年,农场方面进行改制,按照地方归属原则,学校被划分给三亚市教育局管理。从此,另外两栋集资楼就变得遥不可及了。

  去年曾闹“抢房”风波

  “当初登记的是80户左右,现在只建成了40套房,你说怎么分!”南滨中学的一位职工介绍,房子没法分到各自手里,大伙都在着急。

  “我儿子今年10月份就要结婚了,到时候没房子肯定只能我自己强搬进去住了。”张女士介绍,她一家三口还挤在那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儿子娶媳妇确实没法生活。“没房子,儿子都不敢带女朋友回来啊!”另一位教职工说。

  2012年,两所学校交了定金的教职工跑去抢占房子。“谁抢到就是谁的,还差点打起来。”一名教职工无奈地说。而三年前,一名退休的老教师甚至没等到房子就已经离开人世了。

  对此,南滨农场住房办负责人陈汉波介绍,如今的局面完全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按照相关规定,当初已经参加了房改和享受住房补贴的人是不能再享受集资房福利的。有些夫妻一人各申报了一套,而还有些甚至不是学校的人员也成功报了名,其中的混乱局面可想而知。“我们现在希望能够和开发商、教育局一同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

  南国都市报记者联系了三亚市教育局。该局计财科相关负责人方科长表示,早前已经听说了此事,他会立即安排人员实地调查清楚,再和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南国都市报)

(责任编辑:宋雅静)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