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路不明的劣质隐形眼镜,经不法商贩私自染色、重新包装、贴上虚假生产日期等信息,大量销售到批发市场和眼镜店。记者获悉,宝山、徐汇检察院相继破获两起类似案件,检察机关正会同工商、食药监、技监等职能部门,商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宜,近期将在批发市场和零售点检查彩色隐形眼镜销售情况。
去年7月,市食药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的一则信息引起宝山检察院的注意:在某新村的住宅内查获假冒某韩国品牌的隐形眼镜千余片及大量染色工具。检察官立即将一份“建议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的检察公函寄发给食药监局。7月25日,食药监局正式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公安局当日立案。去年9月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
据交代,张某在5年中陆续从沈阳购入大量无色隐形眼镜镜片,进行染色和重新包装,随后分别出售给多名下家,销售金额达6.4万余元。警方还从张某的住处扣押大量物品,包括装隐形眼镜液用空瓶10箱14820只、隐形眼镜镜片液体试管瓶2箱1425只、散装隐形眼镜镜片液体试管瓶787只、各种颜色隐形眼镜护理盒7箱、各类颜料一箱等。经鉴定,这些隐形眼镜均不符合质量要求。最终,张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4万元。
在徐汇区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案件中,上海光大眼镜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四和与助理冯一华委托两家无资质企业生产近200万片不贴标隐形眼镜,还印刷有“闪亮传奇”、“魅瞳”等商标、顶标和瓶标等,每片成本仅7元。侦查人员介绍说,这种贴牌生产的劣质隐形眼镜已建立了完整的销售渠道,通过批发、零售等方式流入市场。有些销售商是谢四和的亲戚,有些则是不知情的老客户。上架销售不久,光大眼镜就遭到举报,警方在其仓库里查获尚未销售的一批隐形眼镜,其中伪劣产品108万余瓶,价值561万余元。据专家检测,这批查获的隐形眼镜经抽检多项指标均不合格,隐形眼镜上细菌超标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伪劣彩色镜片上加镀的颜色未经严格处理,也会诱发角膜炎、角膜溃疡、干眼症等多种眼疾。更为严重的是镜片上的彩色物质脱落,如粘附在眼睛上,甚至会造成失明等问题。
昨天,记者来到青云路眼镜市场实地走访。记者看到,许多店家柜台上放着“强生”、“博士伦”等品牌隐形眼镜,有顾客上前询问时,他们会从货柜下面取出各色“韩国原装进口新产品”。“新产品”大多是外表诱人的彩色隐形眼镜,眼镜上印有豹纹、蛇纹、闪电纹、蕾丝等花纹,价格不到品牌产品的一半。
“进口眼镜怎么是‘三无’产品?上面一个中文都没有?”面对质疑,营业员说产品是原装进口的,由韩国代理商直接发过来,所以没有贴中文标识。对方还说:“短时间佩戴彩色镜片不会有问题,只要记得戴几小时取下,就不会造成伤害。”记者看到,试戴镜片浸泡在一个半新不旧的塑料眼镜盒里,许多顾客简单地用酒精棉花洗洗手,就往眼睛里随便戴。还有的年轻人配不到合适度数,营业员也会推销相近度数的镜片:“为了漂亮,度数差一点没关系。”
有业内人士指出,正规产品采用的是“三明治”工艺,将染料安全隔离在透明镜片当中,不接触眼睛;但劣质产品采用的是模压技术,将色素直接印染在隐形眼镜内层,容易造成眼部感染,存在很大隐患。
针对隐形眼镜市场的乱象,检察机关发出建议,彩色隐形眼镜已由国家确认为Ⅲ类医疗器械,相关部门应当尽快落实国家标准。如在生产环节,对车间的微生物进行控制以达到无菌的要求等;在销售环节必须严格把关,要求销售者具备相关的资质,并要求经销商对隐形眼镜的进货渠道和相关安全标准进行把关。检察官还提出,对隐形眼镜负有监管职能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的联动,采取线索共享、共同监管的方法。一经发现劣质隐形眼镜的举报或者线索,各执法部门应当协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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