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拟投400亿建生态市
2015年完成国家生态市创建,城市化水平将达67.5%
福州生态市建设要投资400多亿。昨日,福州市政府下发《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修编)》。2015年,福州市将完成国家生态市创建,城市化水平将达67.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
规划指出,到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在2013年底前,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要建成污水截污和处理设施;在2015年底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需开展水质全分析监测,让百姓喝上放心水。
在改善空气方面,福州大力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鼓励使用低油耗、低排放的混合动力车、天然气车及其他替代燃料车。提高机动车新车准入门槛,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对于容易影响PM2.5的污染源,规划指出了相关部门将严格控制城市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施工粉尘、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粉尘污染。对电力行业推广采用布袋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进一步降低颗粒物排放总量。另外,还将严禁在三环路以内采用高噪声施工方式。
相关报道
榕拟投400亿建70项重点生态工程 创建国家生态市
福州新闻网讯 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修改完善,9日,市政府正式下发《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修编)。规划提出,福州市拟投入400多亿元资金,重点打造70多项生态市重点工程。到2015年,福州市完成国家生态市创建,全市80%县(市)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市)区。
根据福州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现状,我市拟多方筹集资金投入400多亿元资金,重点打造70多项生态市重点工程。
其中,生态产业保障体系项目包括生态农业、生态效益型工业和生态旅游等方面的项目。“十二五”重点推进安全食品生产、畜牧水产生态养殖,以及温泉旅游、滨江滨海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初步形成生态效益型经济发展的发展格局。
生态环境保障体系项目包括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内河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近岸海域水环境整治、农村环境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项目,为促进人居环境和谐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资源保障体系项目包括土地、林业、海洋、水、矿产、湿地资源开发与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项目。“十二五”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开发、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以及水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项目,初步形成有序开发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格局。
人居环境保障项目包括城市园林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建设、防灾减灾、生态系列创建等方面项目。
《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修编)以2011年为基准年,分两个阶段进行,即近期(2012~2015年)和远期(2016~2020年)。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生态经济发展格局,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全市80%县(市)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市)区,实现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内6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
福州市明确了各县(市)区生态创建的目标。
2012年,永泰县、福清市、长乐市、马尾区、晋安区完成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
2013年,福清市、长乐市、马尾区、晋安区、永泰县完成国家生态县(市)区创建,福清市、长乐市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
2014年,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福州市完成省级生态市创建。
2015年,福州市完成国家生态市创建。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