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鼓励群众举报超载行为 一经查实奖励500元

2013年04月11日 10:23   来源:西部网   

  近日,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针对在货运源头装载企业所发生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在全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陕西及外省群众可通过电话举报、信函(信息)举报、当面举报等形式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得每次500元的奖励。

  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实施违法装载或组织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包括:为无牌无证的车辆装载、配载;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等行为。

  据了解,接到举报后,由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将通知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查实并处理后将结果反馈至省厅运管局治超办。省厅运管局对未予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定期进行通报,并将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举报查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将对举报人和举报案件采取严格的保密制度,举报奖励资金从货运源头治理的专项经费中支付,并经举报人在领取表格签字认可后,于举报事实处理完毕当面发放,或转入举报人提供的有效账户。

  按照奖励制度规定,治超工作人员举报不参加奖励。另外,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人或企业先期主动接受管理、处理的;举报事实已由他人先期举报或该举报事实已由运输管理治超部门介入处理的;负有特定责任和义务的人员举报违法超限超载情况的,及举报人涉嫌违法超限超载事实的等三种情况下不予奖励。

  附件:《陕西省货运源头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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