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税费目前仍按原有政策征收
在上演了“最后的疯狂”后,4月的福州二手房市场再现观望情绪。不少购房者都在等待个税新政出台后再作打算。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了解到,目前福州二手房买卖税费仍然按照原有的政策征收,即1%-3%契税、5.6%营业税(不满5年)、1%个税。此外,上月19日,交易中心在过户压力大增的情况下,将过户期限从10个工作日延长至20个工作日,目前恢复的日期仍待定。
不过,有业内人士透露,有关方面可能会给市场3个月的缓冲期。这意味着,两个多月后,“20%个税”很可能落地福州。
日前,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称,关于20%个税的税费征收,未来税务部门会出台税收政策来执行。
本报记者刘丰/文 刘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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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偏方”要慎用
为了逃避20%差额个税,3月福建购房者纷纷赶在细则出台前抢搭“末班车”办理更名过户手续,而赶不上“末班车”的则开始寻求一些避税“偏方”,比如用上赠予过户等方式。
那么,用这些办法真的更划算吗?记者调查后发现,所谓避税“偏方”很可能成为购房者“割肉”的屠刀,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
欲再出售房产赠予方式不划算
一旦“20%个税”落地,房屋交易中是赠予划算,还是买卖划算呢?记者带你来算一算。
据悉,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予,只需要缴纳2%的公证费,以及3%契税,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均不征。而房屋上市交易,不满5年的需缴纳1%至3%不等的契税、5.6%的营业税,以及新“国五条”所规定的20%的差额个人所得税;满5年的房子免征营业税。其中,契税与房龄无关,与房子面积有关,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缴1%的契税,90至144平方米家庭唯一住房缴纳1.5%契税,144平方米以上需缴纳3%契税。
以一套房龄未满5年、9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假如房子原价为100万元,卖出价为200万元,直系亲属间的赠予只需要缴纳契税和公证费总计10万元,而上市买卖则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共计34.2万元,二者相差24.2万元。
但通过赠予的过户房子若再次转手将被征收全额个人所得税。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受赠住房今后再度出售转让,须缴纳房屋出售价20%的个税。仍然以上述房子为例,受赠房二次转手买卖,若售价为300万元,无论房龄是否满5年,都需要缴纳60万元的个税。除此之外,还需要缴1.5%的契税以及5.6%的营业税,如果房龄已满5年,免征5.6%的营业税。以二次转手房龄未满5年计算,需要缴纳的税收共计81.3万。
而如果当初以买卖方式买下的房子,同样卖出房价为300万元,需缴1.5%的契税、20%的差额个人所得税以及5.6%的营业税,总计41.3万元。总的来说,这套未满5年、90平方米、售价300万元的房子,通过赠予的方式再次转手比通过买卖的方式至少需多缴纳10.8万元税收。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赠予方式不可盲目选择。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