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范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及乳制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等,实现津产乳品质量全程可追溯是一大亮点。”此外,《规范》还要求,乳制品经营者如在储存或销售过程中发现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乳制品,应立即下架,统一处理。
“到底什么样的奶才是放心奶?”昨日(15日),天津市质监局公布了《示范奶牛场生产管理规范》《示范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乳制品销售管理规范》三项地方标准,分别对奶源、生产企业、销售环节做出规范。“三标准”的内容涵盖了乳制品的养殖、生产、流通三个环节,从奶畜养殖、生鲜乳销售到乳制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及乳制品销售全过程,每个环节都有明确要求和详尽规定。按照规范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及乳制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等,实现津产乳品质量全程可追溯是一大亮点。
乳制品生产
启用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建立产品召回制度
目前,天津市乳品企业在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良好生产规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时,不同程度存在着生产管理办法不统一、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而目前国家尚无乳制品企业管理方面标准、规范,《示范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的制定填补了这一空白。该《规范》中还规定,乳制品企业应建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实现从奶源、采购、生产、出厂、运输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有效监管。《规范》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召回和应急事件处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并严格落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召回制度,并规定了产品召回流程应包括召回产品的识别、产品的召回方法、途径及措施和召回产品的处理等。对召回的产品要及时补救、无害坏处理、销毁等措施。
乳制品企业要提供售后服务,应设立售后服务组织,制定服务流程,公布服务电话,受理并及时解决群众投诉。
奶牛养殖
不同年龄的牛有不同的饲养工艺挤奶管理是重点
“好牛奶从源头抓起”,《示范奶牛场生产管理规范》从饲养、挤奶等开始进行规范,对示范奶牛场的选址与布局、投入品安全、牛群管理、繁育管理、生鲜乳质量安全控制、人员管理、疫病防控、环境控制、生产记录等方面做出要求。
首先对奶牛场选址与布局进行了规定,选址周边应有丰富的精饲料资源,譬如玉米、苜蓿等种植基地。
这一《规范》对不同生理阶段、不同年龄的牛群规定了不同的饲养工艺,从犊牛、育成牛、青年牛到成母牛的一条龙饲养,其各自的饲养工艺都不相同。
“要保障原奶的质量,掌握正确的给奶牛挤奶的方式成为重要环节。”该《规范》非常详尽地标明挤奶管理要求。从挤奶工艺、挤奶顺序、奶牛上厅顺序、挤奶结束后清洗顺序、药浴液等方面,一系列标准化规范,一气呵成。《规范》要求采用机械化挤奶,条件允许时安装智能化管理软件。“机械挤奶,挤出的牛奶不经人手,杜绝了人和牛奶的直接接触,无污染。”
挤奶后还要进行一次药浴,防止被外界污染。《标准》要求采用的药浴液每班挤奶前现用现配,并保证有效的药液浓度,每班药浴杯使用完毕应清洗干净。奶牛分娩后头两三天的牛奶单独存放以备饲喂犊牛使用。初乳不能混入商品奶中等等。
《标准》还重点对疫病防控方面进行了规定,比如,奶牛场不准私养偶蹄动物,奶牛场设专门供牛粪车等污染车辆通行的道路,奶牛场水源为清洁饮用水等。
乳制品销售
赠品标识不得遮挡生产日期乳制品批发给谁得有台账
《乳制品销售管理规范》主要适用于天津销售乳制品的各类超市,对其他销售乳制品的经营者也具有指导意义,从乳制品经营者经营资格及乳制品流转、进货查验、存储、销售、从业人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乳制品处置、应急预案和乳制品进货(检验)项目记录等方面对乳制品销售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按《规范》乳制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乳制品的进货查验制度,其中国产乳制品应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发票、批次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资料;进口乳制品应索取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乳制品经营者应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收货者姓名等内容。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这些规定都确保销售产品的追溯。
《规范》对储存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外,还规定要明示赠品保质期。《规范》要求对于采用捆绑形式销售的乳制品,属于附赠的商品应加贴“赠品”字样标识,捆绑及“赠品”字样不得遮盖产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现在有的不法商家,对一些临近保质期甚至过期的商品,故意用赠品遮挡生产日期。市民如购买带有赠品的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其是否存在过期等现象。”此外,《规范》还要求,乳制品经营者如在储存或销售过程中发现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乳制品,应立即下架,统一处理。(记者 郑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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