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连续五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区也要按照省财政支持额度等比例配套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财政支持的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能源化工、汽车及零部件、白酒、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食品制造及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劳动密集型装备制造、现代中药等十大产业发展。同时,该市财政将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相结合,专项用于生物产业、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记者武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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