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例个人自发电项目获批 年发电4500度

2013年04月17日 15:18   来源:湖北日报   王哲  王欣

  昨日,武汉首例个人自建电站发电项目获武汉供电公司批准,35岁的硚口区居民高松成为江城自建家庭电站并上网售电的第一人。

  高松兴奋地说,电站位于其住宅汉口春天小区的一栋楼房楼顶,待设备安装完毕,检验通过后最快本月内可并网售电。按其计划,他在上海购买的18块太阳能电池板本周将安装完毕,占地29平方米,功率达到4.5千瓦,年发电约4500度左右。

  在南京路开水果店的高松说,2010年起他开始关注个人自发电项目,但当时个人发电不能并入国家电网。

  2月底,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承诺对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费接入电网。3月15日,高松向武汉供电公司递交个人发电项目申请,供电部门上门勘测并于昨日批准此项目。

  武汉供电公司客服中心介绍,个人申请自发电程序简单,只需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及申请报告即可。供电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方案。施工完成并检查合格后可并网售电或发电自用。

  个人发电是否赚钱?高松估算,购置太阳能电池板花费2万多元,算上将直流电转换为可并网的交流电的逆电器、安装支架,阳棚等设备,全部成本超3万元。目前供电公司购买个人发电的价格未定。如按普通脱硫电价0.4元/千瓦时计算,回收成本期超过15年;但拿到政府补贴并以家庭用电单价计算,售电最高将达1.2元/千瓦时,5年可收回成本。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应黎明表示,个人自发电能促进节能减排,前景广阔,瓶颈在于成本太高。建议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纳入规范管理,让个人自发电越走越远。(记者王哲、通讯员王欣)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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