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计划本月开建

2013年04月19日 09:09   来源:南方日报   晏磊

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最终定在南沙区大岗镇装备基地。

  从昨日起,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环评文件在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7天的审批前公示。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环评文件符合要求、结论可信,准备批复。

  选址位于南沙区大岗镇

  根据环评文件,该项目的计划动工日期是今年4月,选址定在南沙区大岗镇装备基地(去年9月底,国务院批复同意番禺大岗等3镇划归南沙区管辖),将负责处理番禺、南沙和顺德三地的生活垃圾。负责该项目环评的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4月开工只是计划,具体的开工时间还要根据项目审批的情况来看。”

  该项目选址距离顺德新城区约13公里,距离容桂东部约11.5公里,距离大良五沙约9公里。顺德环保部门曾与番禺交涉,在距离敏感点10公里范围之内,顺德坚决反对建设垃圾发电焚烧厂。

  但本次环评中说,2012年底,在广佛同城化的大背景下,由广州市政府和佛山市政府牵头,广州市南沙区政府与佛山市顺德区政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探索两区共同处理生活垃圾事宜。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主要负责处理广州市南部区域——番禺区和南沙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兼顾佛山市顺德区不大于400吨/日的生活垃圾,这也占到该厂1/5的处理能力。

  新联二村实施整体搬迁

  环评报告中也提出,结合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根据环发〔2008〕8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拟设置以厂界起点,外扩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目前位于此环境防护距离内有新联二村十一顷二街的25户居民。

  据悉,目前大岗装备基地内的规划用地为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已征土地。根据大岗镇总体规划,新联二村纳入大岗装备基地规划用地范围内,已由政府实施征地,用地性质由农用地转为工业用地。为避免新联二村居民受大岗装备基地的开发影响,大岗镇政府已计划对新联二村实施整体搬迁,拟于2014年10月全部搬迁完毕,规划安置区位于本项目选址6公里外的增沙村、新围和放马村等地。

  按照建设计划,该项目可以在2013年4月动工,2014年11月进入调试期,即在项目投入运行前新联二村已搬迁完毕,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敏感点。

  项目由广州市单独审批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省环保厅曾透露,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该由省厅负责审批。但昨日进行环评审批前公示的却是广州市环保局。

  对此,广州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省政府已经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以由各个地级市进行审批,这说明这些项目的污染是很小的。而且环保部门只能对环评文件进行把关,项目是否上马还要看其他部门的决定。”

  他还表示,如果涉及跨界污染的,“例如,花都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离清远非常近,就需要省环保厅进行审批。而番禺的这个项目,距离顺德最近的还有9公里,超出了2.5公里的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声音

  近三成受访者支持项目开建

  记者注意到,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中也坦承,反对声音还是比较大的。

  根据环评,垃圾焚烧厂周围的环境敏感点分别为大元村、前进村、新兴村、新联二村、南顺二村、南顺一村、庙青村等7个村庄,以及庙贝农场、广州通讯研究所野外联试场两个单位。环评单位也依法在环评过程中,设置了公众参与环节的调研,并将上述村的村民列为受访主要对象。

  环评简本中透露,本次环评的公众调查时间跨度为2012年7月—2013年1月,共发放调查表697张,回收有效表格693张,回收率为99.4%。被访群众中,29%表示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总体态度为支持,18%表示有条件支持,另外39%表示无所谓,11%表示不支持,尚有3%的被访者未对该项进行选择。

  对此,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有条件支持也算作支持,而且公众参与不是公众决策,我们只能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批。环保部门能把关的只是环评文件,我们认为这个项目的环评文件符合国家批准环评文件的要求,其文件编制、污染物排放预测和公众参与等都符合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政策,结论可信,我们准备进行批复。”

(责任编辑:王姣雁)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