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评首批优秀高技能人才 优秀技师津贴1200元/月

2013年04月23日 15:17   来源:厦门日报   怀 胡晓牧

  市人社局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我市将在近期组织开展“海纳百川”第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对获得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五年内每月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贴由500元提高至1200元;对获得厦门市优秀技术能手,五年内每月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贴由200元提高至800元。

  参评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要求要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55周岁以下,近五年内在单位工作中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技术精湛,在本行业或本单位中技术领先,并在传授高超技艺中作出突出贡献;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活动中起关键作用,解决了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对引进的高技能拔尖人才不受在厦门工作年限的条件限制;对以柔性方式引进的高技能拔尖人才需已在厦门五年、每年在厦工作累计半年以上。

  参评优秀技术能手,要求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企业(单位)生产中起骨干作用,近五年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市级高级工以上项目竞赛第一名的选手;2.参加省、部级一类竞赛获前五名的选手;3.参加国家级竞赛中获优异成绩并受表彰的选手。

  今后我市将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技术能手”评选表彰。

  【提醒】

  5月15日前申报

  符合条件者,请于5月15日前申报,可向所在单位填报《厦门市“海纳百川”第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表》、《厦门市“海纳百川”第一批优秀技术能手申报表》,表格可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附事迹材料(A4纸打印,2000字以下)和经单位审核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荣誉证书、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证书等有关复印件。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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