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地民政部门要定期公布救灾捐赠款物统计情况

2013年04月24日 16:57   来源:福州日报   黄璐聪

  记者23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有关部门就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救灾捐赠指导监督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规范救灾捐赠活动的程序,办理接收捐赠手续。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对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提倡以资金为主,以满足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对于捐赠救灾物资和装备的,要主动与灾区民政部门事先沟通,确认需求后,有组织地将救灾物资和装备运往灾区。另外,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制度》,加强与同级红十字会与慈善总会的沟通协调,每日9时30分之前上报救灾捐赠数据统计,并定期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救灾捐赠款物统计情况。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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