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工作规则:领导每年出访不超1次

2013年04月24日 16:18   来源:济南日报   王彬
    调查研究注重实效

    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基层,带着问题调查研究,广泛接触基层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基层的情况和困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简化接待

    调研和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安排警车带路,不搞边界迎送,工作餐具备条件的一律安排自助餐。

    精简会议减少数量

    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论坛、展会、研讨会、评比表彰等活动。

    控制规模

    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简化会议议程,除全市综合性会议外,其他会议控制在90分钟以内。

    提高质量

    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合并会议等形式召开。

    严控经费

    要按照高效节俭的原则,尽量精简会议人员,控制经费开支。

    规范出访

    数量控制

    市政府领导原则上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每次不超过3个国家(含经停),同一时期出访不超过2人。

    路线安排

    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路线和国家,不得个人提出安排出访国家。

    公文使用

    精简数量

    市政府每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压缩篇幅

    政策性文件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简报每期控制在2000字以内

    济南政府网4月23日公布了经过修订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后的工作规则凸显出不少新亮点:坚持开短会、讲短话,除全市综合性会议外,其他会议控制在90分钟以内;严格控制因公出访团组数量和规模,市政府领导原则上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部门负责人调研和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不安排警车带路,不搞边界迎送,工作餐具备条件的一律安排自助餐。

    人员职责

    市政府领导实行工作补位制度

    工作规则提出,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市长因公出市和出国访问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市政府领导实行工作补位制度,副市长出市(出访)、休假期间,由补位的副市长代为处理有关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设市政府特邀咨询若干名,协助市长或副市长工作。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安排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协调落实市政府决定事项和市长交办事项。

    精简会议

    一般会议控制在90分钟以内

    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论证评估;涉及有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各县(市)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市政府在做出重要行政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我市将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要按照高效节俭的原则,尽量精简会议人员,控制经费开支,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合并会议等形式召开。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简化会议议程,除全市综合性会议外,其他会议控制在90分钟以内。

    贯彻上级政府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布置、总结部门业务工作的会议,由各部门召开,一般不邀请市政府领导到会讲话,不邀请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

    公文报送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3000字

    工作规则对公文报送做了严格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呈批。除市政府领导直接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涉密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外,一律送市政府办公厅按程序统一办理,不得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更不得多头主送、越级行文。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转办、处理。

    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未经市政府批准,各部门不得直接向下级政府行文部署工作。各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也不得要求下级政府向本部门(单位)报送公文。属于业务性较强及行业性的重要工作,或其他需市政府同意的事项,按程序报经市政府领导审定后,可加“经市政府同意”字样由部门行文。

    市政府还提出,凡法律法规已做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新内容、新政策的,一律不制发文件;属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以市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发文;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行文,不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以市政府名义主办的各类展会、论坛等活动由承办单位部署,一律不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市政府每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要压缩文件篇幅,政策性文件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简报每期控制在2000字以内。

    休假制度副市长出差休假事前报告市长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市长、秘书长出差(出访)、休假,应事前报告市长。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长出差市外或出访、休假3天及以上的,应事前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由市政府总值班室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我市将严格控制因公出访团组数量和规模,市政府领导原则上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每次不超过3个国家(含经停),同一时期出访不超过2人。出访要有明确任务,讲求实效,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路线和国家,不得个人提出安排出访国家。规范公务接待,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及地方的送礼和宴请。

    调研检查不安排警车带路,不搞边界迎送

    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基层,带着问题调查研究,广泛接触基层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基层的情况和困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调研和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安排警车带路,不搞边界迎送,工作餐具备条件的一律安排自助餐。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论坛、展会、研讨会、评比表彰等活动。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的活动外,市政府领导不参加各类合影、剪彩、典礼等活动以及各类庆祝会、纪念会、座谈会、博览会等。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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