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24日电(记者郭久辉)郑州市取消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郑州市上名牌高中的门槛,今年高中招生政策规定,有完整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与郑州户籍的本地生同等享有“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分配生”资格。
多年来,为缓解择校压力,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资源均衡,郑州市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的60%平均分配到所有公办初中学校,其余40%招生名额按全市中招统一考试成绩排名录取。往年,只有符合就近入学条件,具有各初中学校学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才拥有“分配生”资格。
而按照郑州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新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房),且在郑州市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郑州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并连续3年就读,即可与郑州户籍的本地学生同等享有“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分配生”资格。
郑州是全国最早接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就读的城市之一。从2004年起,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就全面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目前,在郑州市城区公办中小学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超过10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4%。今年郑州市初三毕业生中有10578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毕业生总量的三分之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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