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州39名医务人员涉嫌收回扣 院长被免职

2013年04月24日 08:52   来源:广州日报   关家玉

  昨日,茂名市政府就《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回扣等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作出通报称:经调查证实,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等问题基本属实,其中涉案医务人员39名、药商5名;主动上缴回扣款的医务人员382名,调查组共追缴违纪金额580多万元。

  茂名市政府昨天通报说,今年1月11日和3月29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先后两次播出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等问题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副省长林少春分别作出批示,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高州督查督办。茂名市纪委监察局当晚就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高州,会同高州市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目前,央视“焦点访谈”和央视记者转交光盘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查清。

  经查,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等问题基本属实,涉案医务人员39名、药商5名;主动上缴回扣款医务人员382名,追缴违纪金额580多万元。

  记者从通报中获悉,对涉案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该市已根据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其中,对涉嫌犯罪的高州市人民医院工会副主席(原财务科主任兼会计)陈建东、茂名市国阳药业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陈彪、茂名市利康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舜等3人,以及茂名市利康药业有限公司偷税逃税问题,调查组已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侦查。

  此外,该市还对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等6名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院长、党委书记职务;给予分管药品采购等业务工作的高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给予高州市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分管医政、药品招标管理工作的党组成员和医政股股长,以及高州市人民医院体检科主任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受处理的还有高州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一区主任等9名直接收受药品回扣的科室主任,以及涉案金额较大的医生,9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呼吸内科一区主任被处以撤职处分,并被吊销其执业证书;呼吸内科一区副主任被处以撤职、暂停其一年执业活动的处分;泌尿外科二区主任、脑外科一区主任、神经内科二区主任、肾内科一区主任、医院办公室副主任、药剂科两名副主任等7人被处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涉案金额较少和主动上缴回扣款的医务人员,该市也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通报称,事件暴露了高州市在医疗卫生系统管理上的漏洞。该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该院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杜绝收受药品回扣行为的发生;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完善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办法;完善“阳光用药”考评等制度,加强医生处方点评和管理工作;开展“廉洁诚信医院”创建活动。(记者关家玉)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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