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大二手房诈骗案开审 检方指控被告刘贵初等三人诈骗21套二手房
本报去年8月2日率先报道的深圳最大二手房诈骗案又有新进展,刘贵初等三名被告因合同诈骗罪,昨日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不过,在法庭上,第一被告人刘贵初表示不认罪,他称自己买21套二手房的目的不是非法占有,而是投资,只不过因为没有与业主约定尾款交付日期,缓交了房款而已。但第二被告人张大伟当庭认罪,并对受害业主道歉。
案件昨日没有当庭宣判。刘贵初之子刘××昨天庭审后与十多名在场的受害业主起冲突,刘××先对一名女业主比划中指,后又在法院外与业主扭打在一起,一度惊动法警。
文/图 记者仇日红、王纳
图/记者轩慧
案情
三人联手 10个月内“购买”21套二手房
据案情显示,该案第一被告刘贵初,户籍地址深圳宝安,男,今年51岁,其身份是深圳市三润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富大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第二被告叫张大伟,湖北荆门人,无业。还有一名被告是刘桂示,43岁,广东化州人,是三润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三人均在去年8月17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捕。
检方指控,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刘贵初先后以其本人、儿子、朋友及实际控制的深圳市三润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富大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义购买了21套二手商品房,房款合计人民币4478万元。刘贵初在没有第三方资金监管,没有付清房款的情况下,欺骗受害人将房产过户到其本人、儿子、朋友及实际控制的深圳市三润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富大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然后再用这些房产到银行或担保公司抵押贷款,套取贷款资金合计2896万元,其中用于支付涉案房产的款项合计494万余元。
经深圳市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审计,被告人刘贵初已付房款合计1524万余元,未付房款合计2953万余元。
除欠业主2953万元之外,检方还指控刘贵初欠典当行、银行3000余万元。其身背巨债总共6000多万元。
第二被告张大伟明知刘贵初违反房屋买卖合同,欺骗卖房业主,套取巨额资金,为获取非法利益,仍然帮助刘贵初骗取19套房产的房款合计2631万余元。
第三被告刘桂示则被指控,明知刘贵初假借公司名义购买多套房产,在房款未付清的情况下,先过户,再抵押贷款,套取的巨额资金又用来买房、投资或放贷,仍然帮助刘贵初骗取15套房产的房款合计2222万余元。
上述21套二手房,现在除1套由刘贵初自己用来收租之外,其余均由原业主管理。
检方认为,刘贵初等三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昨日没有当庭宣判。
现场
业主欲穿“冤”字白T恤旁听 被劝脱去
案件定在昨天审理,其实之前已经经过数次易期。受害业主先前有两次被通知案件开庭,但最后都因要补充侦查,而改了日期。昨天案件终于开庭,业主们有备而来,他们穿白色T恤,上书“冤”字等标语。但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劝导下,他们在进庭旁听前,还是脱去了白衣。
昨天在现场旁听的,除了十多位受害业主,还有被告刘贵初的妻子、儿子,以及其他两位被告的亲友。
三名被告各请了两名律师,辩护阵容较强大。而受害业主则总共只请了三位律师到场。
庭审
刘贵初辩称买房为投资 有意拖尾款
面对检方指控,刘贵初并不认可合同诈骗的罪名。他说,他购买这些房产的初衷就是投资。据刘贵初说,事实上楼市的发展确实如其所料,这些原价4478万元的房子现已升值到6000多万元。刘贵初坚持认为,自己有经济实力还清这些欠款。
刘贵初说,因为当初与业主的交易合同上没有注明具体的尾款交付日期,所以他就有意拖着。“欠钱是正常的。”刘贵初反复在庭上说。第三被告刘桂示也拒绝认罪。
与第一被告和第三被告不认罪的情况截然相反的是,昨天下午第二被告张大伟当庭认罪。据受害业主称,张大伟在整个诈骗过程中,作用巨大,其以担保公司人员的身份私人做单,“如果不是张大伟,我们不会相信的。”业主熊先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事发时张大伟确实是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但其实际担保却是以私人而非公司的身份。
张大伟昨天向受害业主诚挚道歉,称如果不是自己,事情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步。张大伟还指称刘贵初用贷来的钱做高利贷等犯罪事实。
庭上“吵架”
庭外“掐架”
昨日庭审完毕后,一名受害女业主斥刘贵初连病孩家庭的房钱都骗,应该重判,刘贵初的儿子刘××对其比划中指。在法院门口,双方再起冲突,骂战加肉搏长达1分多钟,幸亏法警及时赶到,才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第一被告人刘贵初 回应“四宗罪”
用假交易合同骗取银行担保?刘:没有
据悉,当初刘贵初为了使银行同意贷款,办理经营贷,找来一家公司,通过交易合同向银行证明与其有经营往来。受害人律师指其与第三方公司合伙诈骗,待银行将款项打到那家公司后,用1%的费用收买对方,让其把其余款项打到他自己的账户上来。
刘贵初则称,这中间的手续费是双方商量好的,因为对方最终没有他需要的货物,所以就让对方把银行的贷款打回给他。
抵押贷款仅一半用来支付业主?刘:没“挪用”
经查明,刘贵初在没有第三方资金监管,没有付清房款的情况下欺骗被害人将房产过户,然后再用这些房产到银行或担保公司抵押贷款,套取贷款资金合计人民币2896万元,这近3000万元仅有一半用来偿还业主,其余均挪作他用。
据刘贵初自称,除1524万余元用于支付业主外,280万元是中介费、税费、赎楼费等各项杂费,剩下的也都是用来供楼或买楼了。他称自己对这近3000万元的款项没有“挪用”。
被业主指其骗词有上市一说?刘:没有
经查,刘贵初是深圳市三润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深圳富大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公诉人昨天当庭问其这两家公司开来是经营什么业务的,刘贵初一口回答,就是为买房的。针对有业主指责其当初为了买房,骗业主说是为了公司上市增加资金,刘贵初当庭否认自己有过这个说法。“我没有说过。”在其否认之后,旁听席上立马传来指责声,业主纷纷指其说谎。
公诉人指控刘贵初在被抓前放高利贷,刘贵初承认在2012年8月被抓前有小额贷款的放贷业务。
为买房提供假离婚证明?刘:是
公诉人指刘贵初为买房假离婚,对此,刘贵初承认,自己与妻子在买房上意见不合,加上银行只需要一张离婚证的复印件,于是他就提供了假的离婚证复印件,而实际上并没有离婚。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