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业与居民签协议 环保局当鉴证人引质疑

2013年04月26日 16:28   来源:大河网   
    连日来,家住平顶山市石龙区的平煤神马集团大庄矿东山工人村住户向记者反映称,在他们居住的小区隔壁有家大型洗煤厂,其产生的煤尘和噪音对他们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不可思议的是,没见当地环保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污染,反之环保局却成了企业与受害者签订协议赔偿的“鉴证人”。

    投诉:双层玻璃窗挡不住粉尘“粉墨登场”

    4月24日下午,记者赶到石龙区对居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采访。

    一见到记者,等候在这里的居民七嘴八舌诉起了苦。

    “我们深受洗煤厂的毒害很长时间了,想迫切逃离这是非之地!”居民说。

    记者注意到,三幢七层居民楼,灰蒙蒙脏兮兮的。与之相邻的平顶山宏鹰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鹰选煤厂),规模很大,生意红火。

    据介绍,这里三幢楼里共住居民116户,大部分都是平煤神马集团大庄矿的退休职工。

    “门窗整天不敢开,快憋屈死了!”在居民家中记者看到,客厅、卧室和厨房的玻璃窗,被粉尘裹得黑乎乎的。窗台厚厚一层黑色粉尘,用手一摸,满手黑灰。

    “刮微风天空灰黄、暗淡,粉尘迷眼流泪,刮大风煤尘打脸,无法睁眼,人喝煤尘!”几位居民说,现在他们咳嗽的厉害,怀疑患了尘肺病。

    除了粉尘污染,噪音污染同样搅得居民不得安生。

    居民说,经多次反映,石龙区环保局曾对该企业噪音污染进行过查处,可没有多长时间,该企业噪音变本加厉不绝于耳。

    “一般在晚上10点左右停一小阵,还没睡着,场子就连夜生产,焦死人了!”居民抱怨。

    “我的心脏病原来治好了,没想到洗煤厂咣咣铛铛白天晚上没明没夜干,睡觉不踏实,把我的心脏病又敲打犯了!”一八十多岁的老大爷颤颤巍巍的说。

    企业与受害者签赔偿协议环保局人员作鉴证人

    “我们多次向各级领导反映后,今年一月份,宏鹰选煤与我们住户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承诺2011年5月份至2012年年底每户赔偿1000元,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每半年赔偿一次,根据离洗煤厂的远近区分支付。”居民拿着与宏鹰选煤签订的协议书告诉记者。

    令居民不能接受的是,和他们同样受污染伤害的军营村23户村民,每年每户却得到6000元的污染赔偿费,并在2012年上半年进行了移地搬迁和安家费550万元的赔偿,使23户居民避免了粉尘和噪音的污染伤害。

    “同样都是受害者,得到的赔偿结果却截然不同,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得到妥善的安置?”居民周付勤气愤地说。

    在居民代表提供的协议书上看到,其中第三条显示,甲方应严格控制粉尘和噪音污染,定时进行降尘灭声,减少对居民的伤害。

    记者观察发现,在宏鹰选煤厂内大型铲车正在往运输车上装煤。煤场区围墙上加装了蓝色的铁皮,厂区内的地面上有洒水的痕迹。“这个就是他们所说的严格控制粉尘,明显是在糊弄我们。”居民质疑。

    石龙区环保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宏鹰选煤没整改前,粉尘有点超标,处于临界值,噪音也处于临界值。在工业区,这属于正常。目前该企业粉尘和噪音并不超标。

    协议书第五条显示:“乙方接到赔偿后,不再因此事上访,更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

    居民代表指着协议书最后的“鉴证人”为“李佰熙”的名字告诉记者,此人是石龙区环保局的公职人员。

    “见过环保局查处污染企业的,没见污染企业与被污染者签订受害赔偿协议书,环保局公职人员做‘鉴证人’的。”居民表示,环保局为污染企业作鉴证人“实在新鲜”。

    环保局回应:鉴证人系监察大队长已退休

    4月25日上午,记者从石龙区环保局得到证实,协议书上的鉴证人李伯熙是该局原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现在已经退休。

    “他(李伯熙)不是个人行为,是代表环保局的。”问及环保局作鉴证人的初衷,石龙区环保局一官员称,“原来群众到信访局上访,信访局将案件移交给环保局,由环保局出面经协调这事。”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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