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临街商铺变死铺 规划部门建议业主起诉自己

2013年04月28日 10:42   来源:扬子晚报   
    商铺被停车场挡住了门

    27日扬子晚报A35版报道了《商铺被新建的停车场挡住了门》一事。在南京长虹路415号花了600多万购买一处旺铺的业主张先生投诉称,他的店铺如今却成了死铺,其原因是对面一个去年新建的停车场将商铺大门挡死,“临街商铺”的“街”不见了,现在成了一条死巷。记者昨日进行了追踪采访。

    “停车场挡门”此前已补偿?

    昨天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了负责具体办理当年该商铺对面国际广场(含停车场)规划手续的南京市规划局城南分局了解情况。该单位一位经办人表示,据他了解,在2010年张先生购买这处商铺前,国际广场的开发商已经和商铺原先的业主就“停车场挡门”的问题达成了“谅解协议”,并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对此说法,张先生予以否认。他表示,这处商铺所在的商场大楼是当地街道在10多年前所建,后出售给他人,在他购买该处商铺前,街道已花钱将该商场整体收回。张先生的律师指出:当年是否已经给过补偿和该停车场的规划方案是否合法、合理并无直接关联。“就算当事双方达成一致,如果规划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不行的!”

    距离低于标准是施工“误差”

    昨天下午,记者又来到南京市规划局进行采访。该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规划部门的方案中要求,该停车场距离商铺的退让间距应该是6.1米,目前该工程已通过有资质的专业公司验收,现场的距离符合这一要求。

    在规划局提供的一张规划图纸上,该局负责人表示,规划部门已经充分考虑到商铺业主的利益,除了“退让距离”,还为业主在商铺门前预留了一条出行通道,也就是图纸上的蓝线。而所谓的“6.1”米退让间距是指停车场围墙距离这条蓝线的距离。

    在图上,记者看到,这条蓝线距离商铺大门的距离和蓝线距离停车场围墙的距离大致相当。也就是说,停车场围墙距离商铺大门要有大约10米以上的距离才符合相关要求。但是在现实中,张先生使用专业测距皮尺测量的两者间距却为5.85米,远远低于这一标准。

    对此,规划局负责人表示,这是由于双方后期改造施工过程中带来的“误差”。“多贴块瓷砖,距离就多出10厘米了。”记者询问国家相关规定允许的误差范围是多少。规划部门答曰15厘米。看来,显示中约为4米左右的“误差”和国家规定也相差太远。对此,规划部门表示,张先生测量的数据不准,要以专业公司的测量为准。

    规划部门希望业主起诉自己

    规划部门表示,张先生商铺门前此前确实是长虹路,呈南北走向。但这条路在后期的规划调整中已经被取消了,所以“临街”商铺的说法一开始就不存在。此外,规划部门还表示,张先生在2010年购买该商铺时就应该了解门前会建起停车场,对商铺有影响。

    对此,张先生表示,自己买商铺时,停车场连影子还见不到,是去年才建的。对此,规划部门表示,停车场在国际广场开工建设前就规划到位了,张先生的所谓“去年才建”只不过是去年才开始进行停车场地上部分附属设施的施工建设。“之前一直在地下,现在冒了头,露出来了。”

    记者询问,商铺门前的长虹路规划取消是否有相关批文可以证明是合法的?具体调整又是什么时候呢?规划部门在记者采访时未能提供任何相关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只提供了一张2006年的图纸来说明情况。规划部门表示,道路的规划情况比较复杂,有些路在规划中有但在现实中没有,有些路在现实中有但在规划中找不到。

    规划部门表示,张先生此前也曾多次通过各种途径投诉,包括市长信箱、省长信箱等,他们都是这样答复的。如果张先生仍有异议,可以对规划局提起行政诉讼,到时,规划局将作为举证的一方,自然会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清白”。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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