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一季度,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2万人,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870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8万人次,全省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开局良好。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现开门红——
重点群体就业稳步推进。截至3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完成目标任务的20%;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完成目标任务的27.48%;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48%。
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3月底,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4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60.07万人,离退休26.41万人, 1至3月份发放基本养老金15.64亿元,发放率达到100%。全省新型农村牧区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01.15万人、6万人,其中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分别为36万人、2.81万人,发放养老金1.31亿元,发放率为100%;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6.32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计参保人数63.88万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预计参保人数34.82万人;全省工伤参保人数40.11万人,享受待遇人数达到3637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4338万元。
进一步加强劳动权益保障。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建立了“三日清欠专报”制度,重点抓好了“两节”期间的清欠工作,受理投诉和检查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7578万元,清欠率达100%;积极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全省共检查各类机构、单位901户。
全面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继续加强事业单位管理,进一步规范工资收入分配。
省人社厅厅长杨颐表示,二季度,省人社厅将全力促进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创新小额信贷发放担保管理模式和手段,加大担保基金筹集力度,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融资机制。重点做好园区企业、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做好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鼓励支持劳务经纪人发展,出台农民工市民化政策,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多方促进就业。另外还将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