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南北两山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23年,为加快我市绿化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随着南北两山绿化形势的变化,《条例》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南北两山绿化管理的实际。这个《条例》该何去何从?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组组织市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就如何修订《条例》进行了全方位调研。
“如今南北两山工作已由重绿化转为绿化管理并重,建议将《西宁市南北两山绿化条例》修订为《西宁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绿化和管理不可分割,修订的《条例》既要谈绿化,也要谈管理”,“南北两山绿化已初具规模,如今要加强管护”……市人大代表们纷纷表示,《条例》是加强南北山绿化规划管理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和基础,该《条例》的颁布,将南北山绿化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对加快西宁地区的绿化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国家及省市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林业绿化方面的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与《条例》中界定的许多内容存在冲突,再加上当前的南北山绿化实践已完全突破当初制定的南北山绿化工程的总体规划,特别是南北山绿化工作重心已发生转移,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南北山绿化的定位也有了新变化。市人大代表一致认为,“修订《条例》,非常急迫”。
充分调研后,市人大代表建议:修订《条例》要对南北山绿化范围进行修改,要进一步明确南北山绿化的目标和定位,要对南北山绿化管护的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规定,并对退耕还林的管护、放牧者的处罚、绿化承包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等方面进行明确。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