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旅游发展控制规划》通过验收,这意味着自此抚仙湖旅游发展有了纲领性文件,旅游开发的准入“门槛”将进一步提高。
“控规的出台,就是要为‘两湖’及其周边的旅游开发立一个规矩,设置一批限制性条件。”玉溪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两湖”片区生态环境脆弱敏感,保护治理工作刻不容缓,旅游开发只有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以生态建设带动旅游发展,以旅游发展促进生态建设,才能充分体现“两湖”片区旅游发展的价值,推动当地美丽乡村建设和群众实现持续增收。
当前,如何吸纳原住民参与并保障其利益最大化,已成为国内旅游开发中的一个亟待破解的课题。如抚仙湖边的一些旅游项目已成省内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但这些“高档社区”与周边贫困的村庄却日益形成强烈的反差,让人看着很不舒服。为此,玉溪市决定在控规中设置指导性原则,要求参与旅游开发的企业要统筹周边村庄的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问题,适宜搬迁的进行搬迁,不适宜搬迁的进行提升改造,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企业,不得参与抚仙湖周边的旅游开发。
据了解,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2008年由省政府决定设立。2010年4月,试验区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同年9月,试验区旅游发展控规的编制工作启动。今年2月,玉溪市组织专家对《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旅游发展控制规划》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规划编制单位对试验区旅游发展控规进行了修改完善,将“控规”与试验区范围内的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林业规划等相关规划作了进一步衔接。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