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降低居民私宅报建门槛 上半年核发许可证远超去年
8月19日消息(记者黎光实习生陈沐阳)5月20日,市民吴爱萍拿到了市规划局新颁发的个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她家的宅基地位于美兰区晋江村,面积116.7平方米。如果按照今年4月以前的标准,她家的宅基地是不够条件报建的。18日从市规划局了解到,原来要求宅基地面积必须在135平方米以上才能报建,今年4月私宅报建门槛降低后,我市个人住宅建设项目同比、环比都有了较大增长,2013年上半年通过方案预审的增长了82.14%,核发许可证增长了156.25%。
60%个人住宅项目申请被挡
从方便市民办事的角度出发,市规划局制定了更加细化、操作性更强的《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2012年6月开始受理私宅报建。到今年4月试行近一年来,市规划局注意到,私人宅基地用地整合和建筑退线的难度较大、个人住宅建设门槛较高,超过60%的个人住宅项目申请因此退档或未予以审批,2012年通过方案预审的私宅28宗,核发许可证仅16宗。
为了满足社会需求,解决部分退档或未予审批的个人住宅项目的建设问题,同时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市规划局在不改变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主要内容和条文结构的前提下,两次对该技术规定进行修订和调整,降低了报建准入门槛,解决居民的住房需求。
两大措施降低私宅报建门槛
私宅报建门槛怎么降?据介绍,一是降低用地整合条件。暂行规定中没有规定单独建设的最小用地面积和面宽,仅鼓励整合建设。配套技术规定中的整合条件,即“个人住宅用地面积小于135平方米的,鼓励与周边用地整合建设,在办理《个人住宅建筑设计要点》环节提出整合建议”也仅为指导性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一直按强制性要求执行。为了解决居民住宅需求,降低私宅报建门槛,将原规定修改为“个人住宅用地面积小于135平方米,应与周边用地整合建设;确实难以整合的,若同时满足用地面积大于80平方米,建筑立面的面宽大于4米,对城市景观不造成破坏,对四周安全无影响等四项条件的,可以单独建设”。
二是灵活处理建筑退线要求。现规定要求小地块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主要朝向仅3米,次要朝向仅1.5米,而原技术规定要求低层住宅退让用地红线主要朝向至少6米,次要朝向至少4米。2013年4月,市规划局再次降低单独建设用地面积和建筑退让标准,如在退让红线方面规定:在满足消防、交通及建筑功能等要求的前提下,和沿街景观、土地性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允许其在界线(用地红线)处接建等。
城区个人住宅建设非长久之计
市规划局负责人介绍,市政府高度重视私宅的建设与管理,一直在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另一方面,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立法规范私宅的建设管理。该《规定》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效地引导和规范了个人有序建设住宅,满足了合法土地者的建设需求,减少了私宅违法建设现象。
据介绍,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是为了暂时解决部分居(村)民的住宅困难,缓解社会矛盾而临时制定的,它是暂时性和临时性的;从城市发展方向和趋势来看,个人建设住宅将会逐步减少,现我国绝大部分省会城市早已停止了私宅的审批。因此,海口主城区个人住宅建设非长久之计,除一些特别区域外,大部分个人住宅建设最终还是要纳入城市旧改范围,这是城市化建设和进程的必然趋势。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