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自治区环保厅和广东省环保厅联合签署两省区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标志着粤桂两省区建立了珠江流域上下游水环境联防联治管理、跨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省区污染事故应急协调处理等合作机制,为深化粤桂两省区环保合作、协调解决跨省区流域重大环境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协议》规定,粤桂双方将两省区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工作重点。双方对各自辖区内影响跨界流域水环境的工业、生活、农业污染源加强排查和监控,积极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纠纷;共同组织编制九洲江流域及鹤地水库污染防治规划,按照属地责任原则,有计划地推进各项防治工作的落实。同时,建立两省区联合监测和预警机制,并积极推进相邻市、县环保部门建立相应机制。
为了有效处理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协议》明确要建立省(区)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相邻市、县环保部门建立相应的机制,强化应急预案,协同应对处置跨界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对方辖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通报信息,协调应急监测,并择机组织两省区相邻地区开展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共同提高应急协调和处置能力。
《协议》特别强调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理的沟通和协调。当发生跨省(区)界环境信访、污染纠纷或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时,双方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互通情况。如有必要,可商请对方开展联合调查,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对跨界地区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双方协调行动,共同打击。 (记者/李新雄 通讯员/昌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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