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生微博批校长被开除 律师:校方决定简单粗暴

2013年05月08日 09:27   来源:人民网   吕绍刚 史维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一学生,因在微博抱怨学校饭堂饭菜不好、批评校长,被校方开除,引发热议。学生抱怨是否属实?微博抱怨“该当何罪”?深圳第二高级技校又为何“大动干戈”,不肯给学生任何机会?

  事件:不满伙食差,微博点评校务被开除

  在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的一份材料中,详细记录了吴阳(化名)所发布涉事微博,内容涉及对学校饭菜质量、饭堂管理的不满,以及对该校校长的质疑与批评。

  虽然吴阳的微博早已被删除,但记者通过搜索发现,在微博中表示对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饭堂服务不满的评论比比皆是。

  排队时间长、饭菜质量差、饭菜分量不足、稍微晚到就没饭吃……2013年新学期伊始,该校学生就开始对饭堂有着诸多抱怨,并通过网络发表不满意见。“现任校长很少露面,一个学期最多能见到1、2回,公布联系方式就更不用说了。针对饭堂的问题,我们提过很多意见,但与学校沟通的渠道的确很不畅通。”就读于该校的钟同学表示。

  据了解,3月11日,有媒体曝光该校饭菜质量问题。3月15日,校领导找吴阳谈话,他随后删除了相关微博。4月7日,吴阳在班主任老师“做工作”下,签字承认自己所发的微博。4月8日,吴阳上交了检讨书,其家长到学校与校方谈话。学校建议学生停学回家反省,被家长拒绝。

  4月26日,学校在未与学生、家长沟通的情况下,公布《关于给予学生吴阳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5月6日,吴阳正式离校。

  校方:学生捏造事实,态度恶劣,推卸责任

  在众多发表意见的学生中,为什么偏偏开除吴阳?

  校方称,针对学校饭菜质量问题,极个别学生在网上散布谣言、恶意中伤,煽动大家集体罢餐买外卖,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其中,吴阳在食堂经营公司已经改善服务的情况下,仍然在网上继续捏造事实、肆意谩骂,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其网络言论违反我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要求。根据涉事学生的言论性质、造成后果、认识态度和后续行为。经学校校务会慎重研究,对吴阳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该校学生处处长翁波表示。

  学校坦承,“捏造事实”主要是指微博中提及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王海龙与学校食堂或存利益输送。校方对此信息予以否认,表示愿意公开饭堂法人、执照、招标公告等系列资料。

  据了解,校长王海龙与其他三位副校长在校务会上做出了对吴阳的处罚决定,而四位校长,无一接触过这位学生。“我们主要根据学校学生处上报的情况来决定。”该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余野军表示。

  对于学校的决定,吴阳的同学们表示不能接受,“对学校很失望”,希望学校能“收回成命”,给吴阳一个重回学校的机会。正如他的同学所描述的“比较内向、成绩数一数二,是个乖乖仔”,面对记者的吴阳沉默寡言,但他还是表示,仍想回学校读书。

  对此,校方表示,让他返回学校读书的可能性不大。

  家长:开除理由太牵强,希望给一个机会

  对于校方给出的开除理由,吴阳的姐姐吴女士提出了质疑。

  她认为,吴阳的微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投诉饭堂饭菜质量差和质疑学校校长与食堂存在利益输送。前者校方在此前被媒体曝光后已经承认饭菜质量的确存在问题;至于后者,吴阳只是转发相关微博,都不属于捏造事实。

  其次,吴阳受老师谈话教育后,在4月8日写下一封检讨书,表示“在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后,已第一时间删除了微博”,并表示自己通过此事得到了教训,以后不再道听途说、盲目跟风,要学会判断是非对错,做一个理智的人。

  但校方并不认可吴阳的认错态度。认错态度的好坏标准由谁来定?翁波并未给出答复,只是一再强调,吴阳的态度很差,对自己错误的认识不到位。吴女士表示,曾经在谈话中向校领导询问另一涉事学生处罚情况,“他只是说那个学生态度很好,态度好就没事了。”

  此外,翁波还强调,吴阳诬陷同宿舍同学,推卸责任,性质恶劣。但他对“诬陷”的解释是校方在查证微博来源时,认定吴阳用ipad客户端发送微博,便向其询问同宿舍谁有ipad。吴阳便在这种情况下“诬陷”了同宿舍同学。

  吴女士认为校方这种说法没有任何证据。“诬陷是说一个人做了他本没做的事,吴阳从未说过某条微博是哪位同学所发。”

  吴女士表示,4月底,校方找她谈话时,她就表示希望校方能再给弟弟一个机会。弟弟只有一年多就要毕业,而且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并没有违反学校纪律的情况。“背上被开除的处分,转校、插班都面临很大困难。对孩子一生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律师:校方处罚决定简单粗暴,涉嫌侵权

  翁波一再强调,开除吴阳不是因为发微博,并强调自己也在玩微博。但校方所持的三点原因,能够成为将一个在校表现尚佳的17岁孩子“扫地出门”的理由吗?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春来表示,无论从维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言论自由的权利还是行使批评监督的权利来看,学校单方面、强制性、粗暴地做出这样一个对学生有重大影响的决定,都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不排除有“打击报复”的倾向。

  梅春来认为,在这一事件中,学校作为学生微博所指的被投诉方,与学生存在利益冲突。在没有第三方如教育部门、主管部门进行评定的情况下,学校做出这样的决定,是不恰当的。

  同时,他认为,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的行为不利于学生行使批评监督的权利。“如果这样就开除,那以后谁还敢去对学校进行批评,谁敢去监督?”此外,对于吴阳转发的微博中提及校长与食堂存在利益输送,梅春来表示,如果言论中没有明显事实,并不构成对学校名誉权的侵犯。

  深圳某中学李老师也表示,“不管是技校还是普高,学生毕竟只是未成年的孩子。他在表达、措辞上,可能有所不当,但本意不一定是坏的,不一定有‘歹心’。”学生通过网络发表不恰当言论是不成熟的,需要正确引导,但学校简单草率地做出影响孩子一生的处罚决定,更加不成熟。“不负责任地把学生一脚踢入社会,可能对他造成无法预见的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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