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实行干部信用管理 信用不佳影响任用

2013年05月14日 15:03   来源:浙江在线   

  干部信用不佳,不得晋升;信用差的,可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昨天,苍南县出台加强版的《干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干部实行信用管理。

  该县曾于2008年发布《苍南县干部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实施干部信用管理等级制,设A、B、C三个等级,评C者表示信用差,一般干部不得参加中层职务的竞争上岗,三年内有两次信用等级为C的,不得被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等。苍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黄丽群说,这个办法曾收到一定效果,近年来共有20名干部因信用不佳在任用方面受影响。而此次出台的《办法》是2008年的加强版,考核内容方面紧紧围绕着“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针对性很强。组织部门将牵头纪委等十几个单位组成考评组,每月一报,当月通报,次月执行,全年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新出台的《办法》,每名干部的信用基础分是10分。评定标准为,A级:总分在10分的,表示信用好;B级:总分在9~4分的,表示信用一般;C级:总分在4分以下的,表示信用差。干部信息由履职信用信息、公德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三部分构成;其采集途径为干部所在单位提供,或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干部监督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

  不良履职信用信息:被口头效能告诫一次、被通报批评一次、被责令限期整改或做出书面检讨一次、未完成志愿服务活动次数的,计负1分;被书面效能告诫一次,计负2分;被诫勉谈话一次,计负3分;受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计负4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计负5分,受记过处分,计负6分,受记大过处分,计负7分。

  不良公德信用信息:赌博、色情等被查处罚一次,计负6分;因打架、酗酒闹事、实施家庭暴力等不良行为的,一次计负5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经查实本人负有责任但构不上纪律处分的,计负4分。

  因私出国(境)等重大个人事项未按规定报告的;参与宗教迷信活动、铺张浪费等,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本人负有责任但构不上纪律处分的;长期借用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故意不还等不良行为的,或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个人信用不良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较差的;个人有违章建筑或家属有违章建筑情况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均纳入不良个人信用信息,被计负分。

  此外,受降级、撤职处分或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受开除党籍处分的;被责令辞去职务的;以及干部群众的反映、检举、控告较多,虽未发现严重问题,但在反向测评中评价较差,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直接评定为C级。

  黄丽群称,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将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区别不同情况,采用取消当年评先和奖励资格、取消后备干部资格、不得晋升非领导职务、提醒谈话、轮岗交流等组织处理方式;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的,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用轮岗交流、停职检查、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方式。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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