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经贸委了解到,今年福建省将开展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试点。计划从省级财政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中切块分配各地专项用于节能、循环经济项目奖励,重点抓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商贸节能、交通节能等重点领域节能重点工程项目200项,形成节能量80万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60项;编制发布我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记者 谢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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