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除了当作食物还可以做什么?充当“一般等价物”!昨日,市民许先生出示的一张1949年房屋租金收据清楚显示,当年的房屋月租金是“大米27斤”,其下还注明“按本日长江日报二道机米市价折合人民币收讫”。文史专家解释:房租以大米计价,是因为解放初期物价波动太大,这张收据以实物形式见证了那段历史。
这张房租收据来自许先生的外祖父黄其富,他是个小商贩。当年,黄其富住在中山大道605号,即今民意广场附近。许先生的外婆有收藏收据的习惯,从解放前到1980年代去世,她把每一张缴费的收据都妥善地放到自己手缝的一个布袋里保存。外婆去世后,这个布袋转到许先生手中。近日,他翻开布袋检视,奇特的房租收据引起他的注意——为什么房租以大米计价呢?
今年86岁、有武汉活字典之称的文史专家徐明庭也记得,解放初期有一段时期币值很不稳定,物价大幅波动,为了保证房租有相对稳定的收益,曾经采用过以大米计价。武汉市方志办文史专家董玉梅也了解这一段历史:一位从省交通厅退休的老干部告诉她,当年因为物价不稳,有一小段时期,单位支付工资都是用大米计算。
《武汉市志·金融志》也有这样的记载:解放前因民国政府的法币、金元券崩溃,以及强行从民间收兑黄金运往台湾,造成物价飞涨。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机构正在建立,解放战争仍未结束,工农业生产正在恢复,人民币也刚刚发行,加上奸商特务操纵地下银元黑市,造成人民币币值不稳,物价波动较大。这个波动还有具体数字说明:从1949年5月16日武汉解放到6月中旬,一个月时间大米上涨5.43倍,布匹上涨4.19倍。当年6月政府启动打击银元黑市的行动,禁止金银投机交易,到1950年10月,人民币才一统武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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