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报道
湖南省麻阳县委书记胡佳武被偷拍案近期补充侦查完结进入公诉程序。3名嫌疑人动机为解决政治待遇、达到提拔的目的,
今年4月,检方控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名,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人用餐谋划窃听饮水机替身“潜伏”
3名被告人均为麻阳县当地干部,其中李熠(曾用名:李厅),32岁,系麻阳县委督查室干部;杨凡(曾用名:杨帆),33岁,系麻阳县法院干部;刘阳,31岁,系麻阳县公安局绿溪口派出所所长。
起诉书称,2012年2月初,上述3人在麻阳县一餐馆用餐时,共同谋划在县委书记胡佳武办公室安装窃听、窃照设备,偷拍领导的隐私及违纪视频,以此要挟领导达到提拔的目的。
同年2月底至3月初,3被告人共同购置了窃听、窃照设备,并安装到一台与胡佳武办公室同样型号的饮水机内,并与胡佳武办公室的饮水机进行了替换。
2012年3月至10月初,李熠利用刘阳提供的笔记本电脑及上述设备,对胡佳武进行非法窃听、窃照,并将视频资料存放于其购买的移动硬盘内。
2012年国庆节假期,被告人李熠、杨凡再次秘密进入胡佳武办公室,将胡佳武办公室的原饮水机与安装有窃听、窃照设备的饮水机进行替换。同时,被告人李熠将拍摄的部分视频资料经剪辑后存放于其购买的MP4中。
同年10月17日下午,被告人李熠将相关视频通过MP4播放给胡佳武,同时向胡佳武提出了解决3被告人政治待遇的要求。当晚,胡佳武向怀化市国家安全局报案,后被告人李熠、杨凡、刘阳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方认为,在上述过程中,3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4月16日,检方以上述罪名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3被告人现分别羁押于怀化市两家看守所。
被告律师阅卷被拒检方称系国家机密
记者15日联系被告人刘阳的辩护律师翟勇,其表示,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后,他曾与经办检察官联系阅卷事宜,“但经办检察官称该案涉及国家机密,需领导批准才能阅卷”。翟对此表示不解。从本案目前证据来看,并未牵涉上述国家机密。
翟认为,本案不论事实如何,单纯就罪名而言并不成立,该罪要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罪名,但本案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翟说,他目前最担心的是存在外界力量干预此案,希望审判机关能排除干扰,独立地根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此案。
视频内容仍未公开疑与书记受贿有关
该案中,3名被告人所偷拍的视频内容始终被外界关注,但目前这一内容仍未公开。翟勇称,他后来从法院查阅到卷宗,“作为本案非常关键的证据之一,却看不到任何有关视频内容的材料,这也是非常奇怪的”。
作为辩护律师,翟勇曾到看守所接触过刘阳。“具体的视频内容,刘阳也没有告诉我,我只是粗略了解,大概有12段视频。因为监控的时间比较长,可能是把不同内容剪贴到一起。听刘阳说,内容和县委书记涉嫌受贿有关。”
据翟勇向刘阳了解,案发后曾有纪委人员找过刘阳,估计是调查胡佳武是否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但结果并未公布。目前视频物证已被收缴。起诉书显示,公安机关起获的物证包括:电脑一台、移动硬盘一个、摄像头一个、MP4一个、录音笔一支,另外还有视听光碟两张。
“刘阳还曾向我表示,如果他认为审判过程有偏袒或不公,出来后会向上控告和上访。”翟勇说。
今年1月,记者曾到怀化市纪委采访。宣教室主任向元荣表示,市纪委并未介入麻阳事件调查,也没看到过相关视频。3被告人家属受访时也称没看过视频,或不愿多谈。
据了解,目前该案受害人胡佳武仍在职,未听到有被调查的情况,也未听到有行贿人被处理的消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