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业"串标"南京滨江整治工程 涉案8人刑拘2人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6企业"串标"南京滨江整治工程 涉案8人刑拘2人

2013年05月20日 08:34   来源:扬子晚报   孔小平

  雷霆出击

  对8人采取强制措施审查刑拘2人

  今年1月底,举报件移交市纪委案件检查部门。2月初,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支队、市住建委城建监察支队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案件查办工作。“前期细致扎实的初核,为后期案件的查办赢得了时间。”专案组负责人告诉记者。

  涉案企业分布在苏州、南通等地,最远的在陕西西安。投标项目是哪几个人负责的?谁拍板“陪标”?谁具体操作的?专案组南下北上,逐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筛选责任人。经过周密排查,公安部门决定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审查。

  由于这些嫌疑人大多负责工程项目,经常到全国各地出差,给上门传唤带来困难。春节前后,考虑嫌疑人可能回家过年。专案组兵分数路,布点守候。“元宵节那天晚上,我们在外地一位嫌疑人家楼下蹲守。当时车外万家团圆、鞭炮声声,大家在车里啃着面包,冻得瑟瑟发抖。”办案人员说,到了早上,好几个人已经冻得腿都直不起来了,最后还是扑了个空,因为嫌疑人的母亲“讲错了住址”。

  直到4月初,公安部门先后对8名涉案人员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审查,其中两人曾被刑事拘留。“这些人具有很强的畏罪心理,并非一到案就会主动交代,需要不断的政策攻心,用外围调查的证据来慢慢突破其心理防线。”专案组负责人说,由于目前案件尚未结案,其中“坎坷过程”不便一一细述。

  这位负责人说,现已查明,润盛集团等6家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犯罪。近日,将对违规企业交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焦点回应

  焦点1 被挂“无限期红牌警告” 项目经理为什么还能参加招标?

  回应:“无限期红牌警告”于法无据,已被撤销

  举报人反映,2010年9月,润盛集团项目经理袁善仁因工程事故被市住建委“无限期红牌警告”,为什么他还能参加滨江整治工程的招标?

  记者发现,市住建委网上确有该红牌警告的记录。“该处理是在特殊背景下做出的‘从重处理’!”市住建委负责人说,2010年栖霞“7·28”丙烯爆燃事故发生后,全市展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三标段发生施工损坏燃气设施问题,施工单位南京润盛和项目经理袁善仁被通报批评,且袁善仁被处以“无限期亮红牌”的警示。

  “现在回头来看,在当时‘从重处理’社会效果较好,但在法律上却不够严谨。”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对出现工程事故的公司和主要责任人员给予红牌警告,但“无限期”却没有法律依据,也就是说不能无限期剥夺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权利。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根据润盛集团的申诉,市住建委撤销了袁善仁在网上“无限期红牌警告”的公示。

  焦点2 润盛涉嫌“串通投标犯罪” 为何还能继续该项工程施工?

  回应:必须证据到位、法定情形属实才可“废标”

  有媒体报道,既然润盛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犯罪,为什么直到现在依然在施工?“从法律规定上看,不可能仅凭举报就废标。必须在‘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查证属实、证据到位且形成闭合链条的前提下,才能做出取消中标资格的行政行为。这既是法律法规为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所做的规定,也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否则,会极大地干扰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一位法律专家说。

  “在这起案件中,违法者的手段十分隐蔽,给案件推进设置了重重迷雾。”办案人员说,而且违法者十分“狡猾”,玩了很多“花样”,嫌疑人迟迟未到案,导致很多证据缺乏口供支撑,尚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很多细节目前还不便公开。”

  由于滨江整治工程属防汛工程,不少项目需要水下作业,必须赶在汛期前竣工。因此,润盛公司于去年10月19日中旬,11月初就已经进场施工。到今年4月初“串通投标犯罪”的脉络基本清晰,工程主体已经完工。

  “这时候,再重新进行招投标或把工程推到重来,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符合经济和节约的原则。”市住建委负责人说,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未对润盛集团作废标处理,由其继续施工。

  “当然,对其‘串通投标’的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可能不了了之!”这位负责人表示,除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从重施以经济处罚,并公开通报,记入“黑名单”,限制市场准入,让这些企业不仅占不到“便宜”,还要“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