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日喀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江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
洛桑江村主持
近日,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日喀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江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日喀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20)》和《江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20)》。两个名城规划,分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三个保护层次,并增加了市县域、历史建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个部分。
会议指出,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文明的宝贵历史遗产,是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既是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的需要,更是提升我区城市竞争力、打造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世界旅游目的地、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规划先行意义重大,科学的规划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效能否实现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规划设计一定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历史,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处理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不断增加城市价值,实现科学规划、理性保护、有效利用,为打造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和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提供重要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