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管理硬杠杠 确保公园姓"公"

2013年05月22日 16:47   来源:西宁晚报   盛楠
    工作累了,很多人会选择去环境优美而又安静的城市公园散散心,可是如今随着城市的建设,一些公园受到了很大破坏。为了加强城市公园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我市将出台《西宁市公园管理办法》,确保公园姓“公”,真正为百姓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场所。

    自2003年以来,我市先后建成了青唐城遗址公园、湟水森林公园等8座城市主题公园,同时加大对现有公园的基础设施改造,完成了人民公园、麒麟湾公园等项目改造。截至2012年底,我市已建成公园29个,其中综合性公园9个,专类公园10个。城市公园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游览、休闲、观赏、娱乐的场所,丰富了市民的社会文化生活。

    但目前我市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城市公园的规划和建设亟需进一步加强。公园综合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公园保护区域内随意侵占、修建房屋等现象仍有发生。二是城市公园的保护与利用之间矛盾较为突出。破坏公园设施和损毁树木绿地行为时有发生。三是城市公园管理组织和相关经营者责任缺乏统一规范。

    将要出台的《西宁市公园管理办法》对城市公园的建设和保护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例如,在城市公园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公园的用地规划性质及用途,不得占用、出租城市公园用地,不得在城市公园用地上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并明确了城市公园管理机构的职责,例如设立服务指示牌及相关警示标志,保持城市公园环境卫生整洁、设备设施完好,制止破坏城市公园景观财产的行为。城市公园内进行工程施工、设施设备维修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围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公共厕所正常运行和清洁卫生等。与此同时,禁止游人搭建帐篷,在禁止区域游泳、垂钓、烧烤,携宠物入园等行为,并对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将要出台的《西宁市公园管理办法》还规定,除市政府批准收费的城市公园外,应当免费开放,而且应当每天开放。因维修改造等原因闭园超过24小时的,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三日予以公示。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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