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吉林烟草工业公司书记、经理等5名高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每月入账额均超过1.4万,最高者竟然达到18018元。到今年5月前,吉林烟草工业公司仍按上述标准为高管缴纳公积金。
延边州2012年社会平均工资为3073元。也就是说,吉林烟草工业公司高管,不计算工资,仅公积金收入一项,即为当地职工平均收入的至少四倍。
根据延边州2013年新的公积金管理办法,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0%。而吉林烟草工业公司高管每月缴纳18018元公积金,几乎是最高上限的3倍。
当地公积金中心证实了此事,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延吉管理部副主任申今兰向记者证实,由于烟草工业公司工资普遍较高,因此该公司确实存在公积金较高的问题。
另一位闫姓副处长承认,因为对公积金管理部门存在考核公积金归集总额和增幅等要求,使得作为监管方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疏于监管,未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公司财务部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均不否认存在高额公积金问题,但也不愿正面回应。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