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里种的大米不敢吃,衣服洗了只能晾在房间里,房顶上的琉璃瓦变成了水泥瓦。5月24日,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梁垛镇梁北村村民开同庆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已经生活了十几年。
开同庆说,自1998年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水泥生产线投产,他们噩梦般的生活也随之开始。上至环保部下至东台市环保局,他们不知去过多少次,可磊达水泥厂的污染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最近,环保部下属机构中华环保联合会派出调研组,专赴东台实地调查发现,不仅村民们反映的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在环评批复中相关要求并未得到执行的情况下,江苏省环保厅、盐城市环保局以及东台市环保局却对磊达水泥厂环保“三同时”作出了通过验收的决定。
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环保联合会将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省市环保部门对磊达水泥厂作出的“三同时”验收决定。
家中被水泥灰覆盖
据村民介绍,磊达水泥厂1998年落户于梁垛镇,至今已经生产了15年。2006年起,磊达水泥厂的生产规模日益扩大,至今有6条水泥生产线在同时生产。
梁北中心村村民说,如今他们的村子已被磊达水泥厂包围。
“家里到处都是水泥灰,种的庄稼也不能吃。”村民刘红伟家距磊达水泥厂年产9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仅200米。他说,种的蔬菜拿到市场上卖,只要听说是梁北村的就没人敢买。
开同庆告诉记者,他们种出来的米都是黑色的。“黑色的米不敢吃,只能卖给养猪厂,家里吃的米都是从别的村买来的。”开同庆说,这种情况已经有十几年了。
调研组相关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梁垛镇及梁北村调查期间,村民们向他们反映,大概有200多户村民住在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内,“距离磊达水泥厂原料晒场最近的仅一路之隔”。调研组发现,水泥厂的晒场以及水泥运输过程产生的大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周边村民造成了严重影响。
据调研组工作人员介绍,磊达水泥厂在当地有7家水泥生产线,其中6家已经投产。在梁垛期间,他们走访了7户距离水泥厂最近的村民,“每一户村民的房子都被一层水泥灰覆盖,经过多年的水泥粉尘污染和雨水冲刷,许多村民房屋的瓦片、瓷砖、花岗岩地面,全都覆盖了厚厚的一层水泥。居民家中的家具和地面就算每天打扫,依然是覆盖着一层水泥灰,太阳能热水器因为水泥灰覆盖早就无法使用,生活严重不便”。由于严重的粉尘污染,磊达水泥厂附近的耕地早已无法种植粮食蔬菜,现在仅能种植一些用来榨油的油菜。
在线监控达标排放
梁北村村民开同庆,是最早站出来反映磊达水泥厂污染问题的。今年年初,他分别向江苏省环保厅、盐城市环保局以及东台市环保局提出过多次环境信息公开申请。
今年3月11日江苏省环保厅发给开同庆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显示,自2006年以来,磊达水泥厂年产300万吨矿渣粉磨线项目、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及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年产300万吨水泥粉磨线项目环评属该厅审批。
2008年,江苏省环保厅在年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环评批复中,要求磊达水泥厂“减少生产、运输和贮存等环节以及堆场粉尘的无组织排放”。此外,该环评批复还明确提出,“本项目设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不得新建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已有环境敏感目标须在本项目试生产前搬迁完毕”。
江苏省环保厅2009年对磊达水泥厂年产300万吨水泥粉磨线项目环评批复中要求,磊达水泥厂须在本项目试生产前,将在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36户居民搬迁完毕。
就磊达水泥厂的污染问题,今年2月17日,江苏省环保厅曾专门打报告给环保部投诉受理中心。在这份报告中,江苏省环保厅称,东台市环保局对磊达水泥厂的日常检查结果是“噪声达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在线监控结果均达标排放。”
就5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村民搬迁问题,江苏省环保厅表示,74户已完成搬迁;86户或在做工作,或安置房屋主楼已封顶。
开同庆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每一次上边下来检查,都有人给磊达水泥厂通风报信。东台市环保局某科长更是公开告诉他们:“你们怎么告都没有用。”
报告与调查不相符
调研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调查中发现,磊达水泥厂多个方面并没有按照环评批复中的要求去实施。
“环评批复中明确规定,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敏感目标必须在项目试生产前搬迁完毕,否则不得生产,但实际上已经生产多年;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问题一直未能全部落实。”上述工作人员说,6条生产线中的L2项目(2000吨/日水泥技改项目)的“三同时”验收意见中提到,“500米防护距离内居民已签搬迁协议”,而据他们调查,村民从未签署甚至从未见过这样的协议。
调研组工作人员表示,省市环保部门在几条水泥生产线的批复中,都明确提到要“关停并拆除”磊达水泥厂的6个机立窑生产线,而且这是新项目准许建设、生产的前提条件。但是,据调研组调查,磊达水泥厂的6条机立窑生产线一直在生产,2012年才停产,且至今未拆除。
环评批复成为空文
2008年,江苏省环保厅在磊达水泥厂年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环评批复中要求,磊达水泥厂“在本项目试生产前,拆除企业现在3条立窑生产线,关闭梁垛镇砖瓦厂”。
事实上,包括这3条立窑生产线在内的全部6条机立窑生产线,并未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拆除。这一点不仅被中华环保联合会调查人员查到,而且,江苏省环保厅在上报环保部的报告中也称,“6座机立窑在2012年6月全部停产”。至于是否拆除报告予以回避。
至于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搬迁问题,无论是江苏省环保厅还是盐城及东台市环保局均要求,在项目试生产前须搬迁完毕。
尽管环评批复中的这些要求并未得到落实,但是,并不影响磊达水泥厂环保“三同时”的过关验收。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发给环保部的报告,磊达水泥厂6条生产线中的4条已经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将被提起行政复议
“磊达水泥厂没有落实环评批复中关于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机立窑生产线不拆除,随时可能复产。”马勇说,对此,中华环保联合会将向江苏省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他表示,磊达水泥厂的环保“三同时”不清楚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验收的;有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验收。环保“三同时”验收如果存在问题的话,企业项目环评就是一纸空文。如果环保“三同时”验收走过场,那么,企业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提到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本不可能得到落实,更起不到环境影响评价对于该项目污染进行预防的目的。
马勇认为,环保“三同时”制度本身是保证环评要求能够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从目前实践来看,“三同时”验收程序和制度本身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环评报告书中希望避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能无法避免。
他表示,环保“三同时”如此验收,最终会使环境影响评价功能部分丧失,甚至可能是全部丧失。后果就是,埋下环境纠纷乃至群体性事件的隐患。
北京环鸣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胡玉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眼下,公众更多地是关注环评报告,事实上,环评批复的执行更应该引起重视。环保部门所作出的环保“三同时”验收决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要求也值得高度重视。
马勇表示,中华环保联合会将向江苏省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对磊达水泥厂作出的“三同时”验收决定,并责令企业落实环评批复的要求。 (应村民要求,文中一些村民的真实姓名被隐去)(记者郄建荣)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