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区梅园路东段拆迁改造项目安置房举行办证启动仪式,现场为该项目首批拆迁户办理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截至5月24日,共办理了165户,已领证103户。接下来,第二批130户左右正在收集资料,已启动办证程序,预计年内,梅园路东段拆迁改造项目安置房办证将全部完成。
这一困扰拆迁户等多年的问题,如今缘何顺利解决?
原来,广受关注的历史遗留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解决该问题列入今年16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并确定市区梅园路东段旧城改造项目、龙桥石顶旧村改造项目历史遗留房屋登记作为试点,先行解决历史遗留房屋产权登记问题。
4月18日,市长翁玉耀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提出要在不影响规划的前提下,通盘考虑,研究制定我市历史遗留房屋产权登记问题解决方案。因历史原因,目前我市城镇部分拆迁安置房、拍卖地自建房等多种类型房屋未能及时办证,给广大居民和工业企业带来诸多问题。本着“先行先试、先易后难、轻重缓急、分类实施、分类指导、让利群众”的原则,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探索破解难题。
为此,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协同联动、合力破解。成立了以住建、国土、规划、消防、房管、地税以及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解决百姓民生问题。
就解决历史遗留房产登记发证问题涉及的个人产权权属登记税收问题,市政府要求审核前,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对项目进行统一测绘,逐户确认房产面积及规划用途,确认可以办理房产产权登记,并将可以办理产权权属登记的项目及其基本情况抄送地税部门。地税机关凭有关部门确认情况进行税费审核并开具《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需要办证的市民凭借地税部门开具的证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证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市进行了多次较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其他城建项目建设,不少项目采取了边拆、边建、边办手续的方式,造成大量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不全、超建多建等现象,导致拆迁安置房、拍卖地自建房等多种类型房屋约有33800宗未能及时办证。
作为参与职能部门之一,市地税局局长陈秀榕告诉记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遗留房屋产权登记问题,要求地税部门要从为民办实事的高度出发,针对目前我市大量存在的因建房手续不完整、纳税人难以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走逃失踪、房屋受让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安置土地“自建”计税价格难以确定等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而造成的安置房、自建房无法办证现象,与住建、国土等部门通过排查摸底,了解全市安置房、自建房办证等情况,以便更好地为居民服务。此次安置房遗留办证率先选择梅园路东段旧城改造和龙桥石顶旧村改造2个项目作为试点,通过总结试点项目经验,指导和带动全市其他项目办证,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