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消失”近2年 女护工4000多元工钱难讨回

2013年05月27日 15:23   来源:红网   陈新 乔侨

  “说好了80元一天,伺候病人50多天,算下来才4000多元,却欠了快2年了,他怎么忍心?”61岁的易女士曾经在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做护工,2011年6月,攸县湖南坳乡田心村人谭某雇佣她护理唐先生近2个月,非但工钱一分未付,如今电话也打不通了。无奈之下,易女士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口头约定80元一天,只收到200元诚意金

  2011年6月13日,谭某驾车在长江北路华天宾馆路段撞伤行人唐先生,唐先生被送往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后,由于伤势较重,需要照料,唐先生要求谭某雇佣一名护理人员照顾。

  随后,谭某委派一名自称为“三乃”的人员处理,经唐先生同意,三乃决定雇佣易女士照料。当时,三乃当场从钱包里掏出200元给易女士,作为诚意金。

  “我当时一看,觉得对方出手也算大方,何况谭某还是攸县一家煤矿的负责人,不缺这几个钱。”对于未签订协议的问题,易女士说,当时没想那么多便答应了。

  按照口头约定,她从2011年6月13日起全职陪护唐先生,工资按每天80元来计算,直到病人出院前一天一起结账。

  从那天起,易女士开始24小时陪护照顾卧病在床的唐先生,除了负责唐先生的起居饮食,还要进行按摩。“他一喊不舒服,我就马上爬起来,帮他翻身按摩。”

  易女士说,在陪护期间,睡不好觉,身体也垮了,患了糖尿病,如今每月需要600元药物维持。

  拖欠4000多元工钱,谭某不见踪影

  可是工钱并没有按照口头约定兑现。“他给了200元后,我再也没有收到过一分钱。”易女士说,唐先生住院期间曾打电话向谭某讨要生活费,但是对方一直未接电话。

  易女士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讨钱难”。于是,她急忙打电话给三乃,电话一直打不通,又拨打谭某的电话,也一直没有接通。

  工资被拖欠后,她曾想推辞不做,但是看到唐先生孤零零一人留在医院,缺乏照料,实在不忍心。

  就这样,直到照料了57天后,唐先生康复出院,谭某也未出现。“才4560元的工资,他怎么忍心呢?”易女士心里打鼓,但仍心存侥幸。此后,易女士多次电联谭某,但是电话一直没打通。

  根据易女士提供的资料,谭某今年40多岁,是攸县湖南坳乡田心村人。昨日下午,本报记者相继拨打了谭某和三乃留下的电话,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我现在每个月只有400元退休金,还要买药治疗糖尿病,希望他把工钱给我,”易女士说,她打算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谭某。

  □律师提醒

  事前最好签相关协议

  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松梅认为,护工在为雇主工作之前,一定要签订相关协议,最好是合同,如果没有合同,可以签订承诺书或立下字据。

  朱律师介绍,协议的内容包括工资、工资支付方式、工作范围等基本内容。

  如果雇佣方不支付工资,可以找劳动部门处理,“现在雇佣方不出面,易女士只能诉诸法律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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