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的一些“黑洞”,只有揭去盖子才能让人窥见其丑陋与狰狞。若有人告诉你,你用的饮料瓶或食品包装的原料来自医疗垃圾,你会怎么想?这可不是恶作剧。昨日城中媒体就曝出了如此肮脏的一幕:佛山、普宁等地一些医院的医疗垃圾,不知经过何种渠道流到了揭西县的深山老林里,被人分拣后“变废为宝”,有些瓶瓶罐罐就摇身变为保健品的包装瓶。
医疗垃圾属国家明文规定的危险废物,若处理不当,不但污染环境,甚至可能传染疾病,危害居民健康。因此,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医疗垃圾必须集中处置,而且,从收集、运输、贮存到处置等环节,要实施四联单制,并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垃圾,违犯者,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仅可处以罚款、问责,甚者还可追究刑责。
对此,但凡专业的医疗机构,想必大多心知肚明。随便问一间医院的当家人如何处理医疗垃圾,或许都是信誓旦旦,什么“严格执行规定,专人负责,专业处置”云云。但是,法网恢恢下,医疗垃圾却悄无声息地流向了社会。从记者暗访的情况看,有的是在医院便“走私”交易了,有的则是在运往集中处置场所后变换了角色。而且,从已形成地下产业链看,这种情况绝非一年半载,已有相当时日。
可见,虽然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早已上升到国家法规层面的监管追责,但对一些医院来说,医疗垃圾处理,或许仍是不屑于过问的角角落落、细枝末节,加之利益诱惑,也令具体承办人以卖垃圾谋利。殊不知,世间多少大祸,正是在看似无关紧要的疏忽与蝇头小利的追逐中种下祸根。对本单位医疗垃圾的疏于监管,已不是普通的管理缺失,轻者有违职业道德,重者已涉嫌违法。流往揭西县的医疗垃圾里有各医院的标签,可以说是最有力的举报,有关部门可以就此追根溯源,严肃查处相关医院和责任人。
与此同时,也须追究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环保部门的责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规定,卫生行政机构和环保部门对医疗垃圾负有直接监管之责,按要求须定期交叉抽检,那么多本该集中处置的医疗垃圾却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流向了社会,监管部门还懵然不晓,无论如何,都难脱失职疏察之嫌。
更重要的是,卫生和环保部门还应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一次对医疗垃圾处理的专项检查,堵塞医疗垃圾流向社会的漏洞,真正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医疗垃圾处理系统。对一些确能回收利用的医疗废品,也须做好与有害医疗垃圾的隔离措施,不能让医疗垃圾借道流向社会,为害公众。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