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提高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水平,我省将从下月起对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将分为自查、抽查两个阶段,时间将持续到10月。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将围绕景区的制度建设、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形象宣传、服务管理等方面内容,检查结果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没有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将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个人、将门票交由企业或个人收取、存在违法违规违章建设造成资源严重破坏或不良影响的风景名胜区,检查结论为不合格。而未按要求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不按规定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和范围界碑界桩,宣传中不规范使用“省级风景名胜区”名称,对违法违规违章建设制止纠正不力的风景名胜区,检查结论不得定为优秀。
同时,检查将对保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定为不合格的风景名胜区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提请省政府取消其省级风景名胜区称号。(记者 谢丹)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