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把浙江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好的省份,努力用改革的办法营造优良发展环境,让改革的红利惠及广大群众,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昨天,副省长龚正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对我省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龚正副省长做了如上表述。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议题。
为此,4月15日至5月10日,省人大财经委对全省11个市、90个县的企业家就“企业投资环境”进行问卷调查,省社科院负责问卷的设计与分析,回收有效问卷1059份。约20%的被调查者对各行政部门的服务态度评价为“一般”、“不满意”。
约两成企业对行政审批制度“不满意”
副省长龚正说,“围绕简政放权,扎实做好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前置条件和层级,真正做到能不批的就不批。”
目前,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调查显示,约20%的企业从项目申请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时间在12个月以上,约20%的企业对行政审批制度的评价为“一般”、“不满意”,约20%的被调查者对行政各部门的服务态度评价为“一般”、“不满意”。
“对同一事项的审批,部分权限已下放,部分没有下放。”如一些企业反映,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已下放,但涉及交通、水利等建筑行业的资质尚未下放,企业仍要跑省里进行审批。
“一些下放权限的‘含金量’不足。”一些部门将很少履行或者基层不需要的审批事项下放给地方,仅在数字上做文章。有的地方反映,省里将地方修建水厂的权限从5万吨提高到6万吨,但目前地方建的水厂都在10万吨以上,下放的权限没有实际作用。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要从一年缩短到60天
省政府提出,下一步要全面完成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公布审批目录,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统一”的规范管理,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事项准入制度,省级7月完成,市级8月完成,县级9月完成。
同时,探索实行针对各类审批对象的便捷高效审批方式,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由360天缩短到60天、企业投资项目由300天缩短到55天(不含法定的土地招拍挂时间)、贸易(企业)主体设立由30天缩短到10天的行政审批大提速。
配套推进中介服务机构改革
“在以往的传统审批模式下,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依靠行政资源实施垄断经营,服务时间长、收费高、质量差,责任不承担。对此,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
龚正副省长说,“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把中介机构改革作为重点和难点问题,着力推进解决。”
调查显示:“部分中介存在市场垄断行为。”
有的中介或是行政审批机关的直属事业单位,或由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投资设立,与行政部门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利益联系密切。
审批前置多、程序复杂、时限长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比如,从收费标准看,大约60余项中介服务项目有收费标准,有50余项目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靠市场协议定价。从服务时限上看,据调查,震评、安评、环评等10余个项目平均服务时限在2个月以上,最长的采矿权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大约6个月。
“问卷调查中企业对房产测量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费等前置事项收费反应强烈。”
省政府提出,“放宽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垄断,培育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推进从事审批服务的中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客观公正的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环境。”
制订各类审批中介服务行为规范,实现“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时间收费”三减少,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双提升。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放专家库、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