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日报道了一起发生在长沙关于石刻人物的“无头公案”。人民路立交桥西南角的一堵文化墙,再现了长沙城南一带的历史街景和民俗人物。然而,这幅被当地居民称为“潇湘八景”的浮雕上,竟然有49个石刻人像被“枭首”。
这处文化墙虽称不上是文物,但浮雕上刻有城南书院、白沙井等历史地标,也有火宫殿、九芝堂、广林炒货铺等本土老字号,街边店外还刻着上百个栩栩如生的市民,可谓重现了老长沙热闹喧嚣的市井生活。本来,这浮雕上的一个个场景,都在转述有关老长沙的一份独特历史记忆;而当下那些被“枭首”的人像,却无声地述说了一个惨不忍睹的现实——总有一些素质低下的人,正在破坏我们为塑造文明、建设文化而努力的成果。
类似这样的“无头公案”在全国范围内屡见不鲜,单说最为知名的“三大石窟”,我们在游览时,三五步之内就会看到被人“取了首级”、“削了五指”的佛像。如此重要的文物尚且遭此劫难,那些出现在一般公共设施、建筑或园林植物上的“到此一游”就更是不计其数了。
我们对“公民素质”的批评已经不少了,然而,事实证明,把提高素质的指望单纯寄托在激烈的批评上,试图用温和教育、以暴制暴、以骂对骂等方式,阻止那些伸向公共设施的“黑手”,似乎收效不大。当前,尤须建立、完善和落实保护城市公共设施的法律法规。
其实,在城市文化的保护上,欧洲有不少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在欧洲国家,父母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会不断教育其保护文物的重要性;等孩子长大后,又会从法律层面理解破坏文物的可能后果。二战时,有不少将领为了保护名城,而宣布这些城市为“不设防城市”,并另辟战场。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对文化和历史的敬畏,使得欧洲即使作为主战场,也能够近乎完整地保存下包括罗马、巴黎、布拉格在内的一大批历史文化名城。可见,文明素质的锻造需要一代代人不懈的努力,而非仅凭怒批就能一蹴而就。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许多有损市容市貌却还称不上犯罪的行为,人们习惯以罚款的形式,对这种行为进行事后处罚。但事实证明,这种方法收效甚微。其实,我们不妨效仿台湾推出的“清洗令”。这是一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教育思路,破坏公共设施者一旦被逮着,就会被要求清洗或修复自己损坏的设施,从而让他们在吃够苦头后,真心不敢再犯。
当然,我们绝不能只提出对市民的要求,还应该审视市政部门的作为。据悉,文化墙遭损毁后,记者曾经联系天心阁公园管理处、天心阁社区、天心区市政局,以及长沙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四个部门,以求尽快修补浮雕,可最后得到的结果却是,没有一个部门愿意出面为此事负责,这些部门给出的理由更是让人哭笑不得。按照律师的说法,像街道景观这样的公共设施,当地政府都可指定某职能部门管理,出现如今这种管理上“踢皮球”的局面,实属不该!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立刻明确管理职责归属,及早启动文化墙的修缮工作,早日寻回老长沙记忆里鲜活而完整的“表情”。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