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逃票可能成为“信用污点”

2013年05月30日 11:55   来源:解放日报   

  昨天(29日)起,新一轮地铁逃票稽查开始。与以往不同,从本轮稽查开始,地铁运营方将联合公安部门记录下逃票者个人信息,视情况轻重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与以往最高仅需付出票价5倍相比,“逃票成本”大大增加。地铁运营方表示,“升级”逃票惩罚措施并不是目的,希望以此加大对逃票者的威慑。

  4车站查获135人次

  “进站无票钻闸机、冒用老年卡、声称没睡醒忘买票”。昨天早上,在莘庄站、娄山关路站、杨树浦路站、成山路站各种逃票现象和千奇百怪的理由像往常一样屡屡上演。据统计,4个车站共查获逃票135人次,其中,查处冒用老年卡26起,逃票/超程85人次,教育/劝阻24人次。这次逃票者不仅要缴纳最高55元的罚款,还要被记录下个人信息,有可能成为个人“信用污点”。

  地铁逃票之所以屡禁不止?地铁运营方表示,关键在于逃票的处罚力度太轻,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据了解,在欧洲等国家,乘客一旦被发现逃票,除被处以大额罚款外,其行为还将被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中,影响波及其借贷、求职各个方面。

  现实是,国内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起步晚,很多不诚信行为一直没有受到很好的约束。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比较普及的是银行业内部诚信系统,即在一家银行留下信用污点,在其他银行办理业务时往往也会遇到阻碍。而个人征信系统则是多行业的综合征信系统,涉及面宽泛,比如地铁逃票、酒驾、闯红灯等都可能涵盖。拿地铁逃票来说,一次逃票可能罚55元,但这些钱也许多逃几次就回来了。如果因为逃票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可能导致未来购房贷款时,银行不给予优惠利率、上浮利率,甚至申请不到贷款,这种威慑力无疑大大增加。

  纳入征信模式仍在探索中

  据透露,这次地铁稽查之所以开始记录下逃票者信息,可能与本市的征信系统即将上线运行有关。但地铁运营方强调,由于现阶段这一模式仍在探索中,作为一线稽查者和运营管理者,运营方目前的主要工作是收集和记录信息,有关部门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审核这些信息,再判断这种逃票行为给当事人的征信分带来何种影响。

  记者还了解到,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新版《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中,也已新增对逃票行为纳入征信体系的相关内容。《草案》第23条规定,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无车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道交通企业可以按照轨道交通网络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五倍以下票款;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轨道交通企业可以按照轨道交通网络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加收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票款,并有权将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明确提出发生前款规定的逃票行为,情节严重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将该信息纳入全市个人信用库。(记者 刘锟)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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