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巴南区副镇长贪了26万"便宜" 被判有期徒刑10年

2013年05月30日 07:50   来源:重庆时报   

  罗某是原巴南区界石镇副镇长,分管界石镇的国土、规划、城镇建设、房管等工作。

  2007年,重庆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巴南区界石镇国有土地使用权38万平方米,并筹备开发“南溪绿郡”房地产项目。2008年底,“南溪绿郡”项目平基工程遇阻。公司负责人刘某找到罗某,希望他帮忙协调解决拆迁问题。经罗某做工作,“南溪绿郡”项目平基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取得土地使用权两年后,“南溪绿郡”项目却一直没有开发利用。根据规定,这一地块将被巴南区政府无偿收回。刘某再次找到罗某帮忙。

  在巴南区国土局举行的听证会上,罗某代表界石镇政府,为项目没有及时开发利用土地作了解释。最终,“南溪绿郡”项目所占的闲置土地没有被收回,避免了地产公司的经济损失。

  2010年10月,罗某的妻子李某得知,渝中区两路口的皇冠大厦二楼商铺将整层出售,底价为6400元/平方米,而开发商正是刘某所在地产公司。

  罗某主动联系上对方的业务主管程某,要求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商铺。刘某为感谢罗某的支持与关照,同意以建面5050元/平方米出售。

  但业务主管程某暗地留了一手,他转身告诉罗某,公司同意以建面5500元/平方米出售。

  罗某与妻子邀约张某、余某夫妇共同合资,以建面5500元/平方米的低价购得该商铺。其中罗某的妻子李某占得20%股份,剩余80%股份由余某占有。

  今年1月,巴南检察院指控罗某犯受贿罪,向巴南法院提起公诉。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罗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房获利267935.40元。

  近日,巴南法院一审判决罗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时追缴其赃款267935.40元。

  记者聂炜昌

(责任编辑:西西)

商务进行时